词条 | 10·1湖北兴山客车坠崖事故 |
释义 | 事故2011年10月1日下午,一辆载有34名乘客的大型客车在途经S312省道湖北兴山境内时坠入三峡库区支流香溪河。事故目前已造成至少16人死亡。据多位目击者称,事发车辆为一辆从荆州前往神农架的荆州籍双层卧铺车。事发路面距河面有几十米落差。车辆侧翻坠河后受损严重。 另据参与救援的消防和交警等部门介绍,出事客车准载35人,实载34人。截至当晚20时,事故已造成16人死亡,1人失踪,17人受伤。16名死者中,有14人为事故当场死亡,2人在救治过程中因伤势严重死亡。记者从收诊伤者的兴山县人民医院外科了解到,17名伤者多数为重伤,目前医院正在全力救治。 消防官兵及救援人员利用绳索在事故现场救援。 后续事故原因还在调查当中。公安部门通报,肇事司机供述事发地点交通情况不太拥挤,路面情况正常。有关部门将在车辆打捞起来后进行详细调查。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事发地点为长下坡后的一个急转弯,路边多根防护栏已被撞弯。坠河处有明显油污。会议还通报,出事车辆来自荆州九州旅行社,为荆州区管辖民运运输企业,具有客运资格。2008年7月12日,该公司车辆载旅游团在黄柏河大桥坠河,造成9人死亡的惨剧。 10月2日上午,记者在湖北省兴山县召开的“荆州市旅游客车坠河事故通报会”现场了解到,1日发生的客车坠崖落水事故已确认16人死亡,19人受伤。35名乘客中有3名分别来自香港、澳门和文莱。据荆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江汉介绍,此次事故涉及荆州区18个家庭,多数乘客是邀约聚餐包车外出,司机一家3口也在车上。 死者善后处理工作也在紧张进行。荆州市组成专班迅速赶至兴山,开展家属接待安抚和理赔工作。据了解,出事车辆已投保,相关保险公司决定预付赔款300万元。 有家属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署名笔录,记载了荆州市政府工作人员的承诺,“赔偿事宜没谈好,未签协议,死者遗体不火化;对遇难者家属看望期间,由荆州政府负责安排住宿生活;对伤者做到全力救治”。但家属们说,这些天,无论旅游客车公司还是荆州市政府都没有代表露面,直到前两天有自称是街道办事处的人来“讲价”。他们的价格,就是38万块钱,安葬费、死亡赔偿金、抚养和赡养的费用,都没有,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什么都没有,反正一刀切,就是38万。你愿意签就签,不愿意签就自己去打官司。 从10月1日事故发生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两个星期,在这14天中,对于极度悲痛的家属们来说,应该是相当漫长,家属们表示,无人过问食宿还在其次,不愿主动火化,实在担心无人承担责任。遇难者家属告诉记者,他们也一直没有见到事故责任书。至于大家关心的赔偿价格,接受采访的家属代表胡庭新先生说,没有得到具体的解释。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应该在事故责任明确之后由事故责任双方协商确认,长期受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北京方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弘晟说,任何强迫的条款都是不能接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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