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足球之乡 |
释义 | 足球之乡,开始是指梅县。1956年,国家体委根据梅县足球运动的悠久历史和发展现状,授予梅县“足球之乡”称号。后来设立“梅县地区”,足球之乡就泛指“梅县地区”;此时梅县的带动下,梅县地区各县足球运动都蓬勃发展。1988年设立梅州市后,足球之乡就指“梅州”了。 基本概况足球之乡的美誉是来自于1956年,当年,国家体委根据梅县足球运动的悠久历史和发展现状,授予梅县“足球之乡”称号。上世纪50年代末,周恩来总理在一次对外工作会议上说:“梅县是‘足球之乡’,请外国友人去那里参观。”1964年,国家体委确定梅县为全国开展足球运动的10个重点市县之一。1979年,国务院批准在全国设立16个足球重点地区,梅县地区榜上有名。 梅州足球运动历史1873年,外国传教士就将近代足球技术介绍到梅州的五华长布镇; 1907年,孙中山先生特派旅日同盟会员谢逸桥和温靖侯回到故乡梅州,创办松口体育会和体育学堂,在开展足球运动的同时,培养辛亥革命军事骨干; 1949年建国后,梅州政府高度重视足球在本地的发展。增加足球场地、承办重大足球赛事、培养青少年足球开始成为近代梅州足球的发展重点,来自梅州的球员在国家队占据了半壁江山 1989年,高丰文带领国家队出征世界杯预选赛,谢育新、伍文兵、郭亿军和张小文均来自同梅州市兴宁县。 1993年,随着中国足球走上了职业化道路,经济相对落后的梅州在足球事业上开始由盛转衰。目前国家队中已经没有来自梅州的球员。 2008年6月28日梅州市举行振兴梅州足球之乡座谈会,与广东万力名人足球俱乐部共同实施“万力足球希望工程”。 2010年8月6日梅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梅州市振兴“足球之乡”十年规划》。目标是通过实施《振兴“足球之乡”十年规划》,使足球运动进一步得到梅州广大群众的认同和喜爱,成为深入人心的第一运动,重塑梅州的“足球之乡”形象。 2011年9月18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委、市政府,梅县县委、县政府在广州富力君悦酒店召开了“梅县富力足球学校战略合作”新闻发布会。富力地产宣布将投资5亿元在“足球之乡”梅州市梅县建设一所高标准的足球学校,打造世界一流、全国最好的足球人才培训基地。 梅州足球名人李惠堂李惠堂,梅州五华人,中国第一代球王,“看戏要看梅兰芳,踢球要看李惠堂”是上世纪30年代在上海流传的一句话。1926年在上海举办的万国足球锦标赛上,以李惠堂任队长的中华足球队战胜了葡萄牙、苏格兰两支强队,创造了华人足球队连续击败外国足球队的纪录。 堂在其职业生涯中共打进2000多个进球,并4次代表国家队参加远东运动会获足球冠军。在1976年联邦德国一家权威性足球杂志组织的评选活动中,李惠堂同贝利(巴西)、马修斯(英格兰)、斯蒂法诺(西班牙)、普斯卡什(匈牙利)一起被评为“世界五大球王”。 曾雪麟曾雪麟,梅县人,在60年代开始教练生涯。曾率领天津足球队获得过全国足球甲级联赛冠军、足协杯赛冠军、全运会足球比赛冠军。1983年,54岁的曾雪麟担任中国足球队主教练,并在随后的一年中获得了亚洲杯亚军,1990年退休后,曾任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 从1951年至2003年53年间,梅县足球队(包括女子足球队)参加国内各种比赛239次,其中获得冠军123次、亚军62次、季军32次。目前梅州市和梅县各有一支具有相当实力的专业青年足球队和女子足球队。全市有足球传统项目学校11家,大小足球场170多个,全市先后输送到省级以上的运动员200多名,其中国家队30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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