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Distribution)
配送概念有许多种表述。
日本工业标准表述,将货物从物流结点送交收货人。
日本1991年版《物流手册》的表述:生产厂到配送中心之间的物品空间移动叫“运输”,从配送中心到顾客之间的物品空间移动叫“配送”。
一、确定配送关系时间;
二、确定配送关系方式;
三、确定配送关系规程;
1、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也可委托审核合格的配送企业配送。每个配送区域内委托配送原则上须一次完成。
2、对偏远机构,可实行转配送一送。对配送确有困难需实行转配送的药品,经各管理机构同意、备案后,即可至交易平台转配送;对委托配送相当分散的,可引导被委托品种少而分散的配送企业,将其被委托的药品转配给委托品种多的配送企业进行配送。
3、委托配送企业,其配送覆盖范围
4、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无论物流量大小,路程远近,必须及时、保持、保量地配送,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