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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李弥逊
释义

§ 简介

李弥逊

[公元一0八二年左右至一一五三年]字似之,苏州  吴县人。约生于宋神宗元丰中,卒于高宗绍兴二十三年,年约七十二岁左右。

§ 内容

大观三年,(公元一一o九年)以上舍登第,调单州司户。累迁起居郎,以封事剀切,贬知庐山县。历知饶州,垂二十年。绍兴七年,(公元一一三七年)复迁起居郎,直前论事鲠切如初。秦桧当国,赞和议,弥逊极论之。屡乞归田。以徽猷阁直学士,知端州,改知漳州。十年,归隐西山。十余年间,常忧国而无怨怼意。 弥逊著有筠溪集二十四 卷,《宋史艺文志》奏议三卷,外制二卷,议古三卷,及诗十卷,均《宋史本传》并传于世。 李弥逊,字似之,号普现居士,苏州吴县人,一说福建连江人。宋政和(一一一一年至一一一八年)间累官起居郎,政和末以上封事受贬,隐居八年。宋宣和末(一一二五年)知冀州,时金人犯河朔,诸郡皆警备,「弥逊损金帛,致勇士,修城堞,决河护堑,邀击其游骑,斩首甚众」,以至兀术北还,「戒师毋犯其城」。後知饶州,召对时首奏「当坚定规模,排斥奸言」。又指出∶「朝廷一日无事,幸一日之安,一月无事,幸一月之安,欲求终岁之安,已不可得,况能定天下大计乎!」可见他对时事的深切忧虑之情。

宋绍兴七年(一一三七年)迁起居郎,离政和末以起居郎被贬,将近二十年。李弥逊复居该职,仍「直前论事,鲠切如初」。他向宋高宗奏议六件大事∶「固藩维以御外悔,严禁卫以尊朝廷,练兵以壮国势,节用以备军食,收民心以固根本,择守帅以责实效。」这些都切中时弊。又以为「时方孔根,宜已宗社为心」。宗社者,宗庙社稷之意。所以,李弥逊的思想核心是以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高於一切。为此,他与秦桧分庭抗礼,有不可调和的矛盾,曾上疏「别选忠信之人,协济国事」;若使秦桧和议之计得逞,则「陛下率国人以事仇,将何以责天下忠臣义士之气?」宋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年),和议成功,弥逊落职。此後十馀年间,他「不通时相书,不请磨勘,不乞任子,不序封爵,以终其身,常优国,无怨怼意」(均见《宋史》卷三八二《李弥逊传》,表现出高尚的民族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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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19 1: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