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华美烟草股份有限公司 |
释义 | § 简介 该公司初创时有卷烟机4台,出品发达尔、买司干牌卷烟。次年增加资本为30万元,购置卷烟机2台,在南京路590号(今南京东路)设发行所,后迁至虞洽卿路(今西藏中路)630号,新增光华、人参、小将军牌卷烟,又向金城烟公司租用克雷斯牌商标,营业蒸蒸日上。当时该公司以所有资产向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作抵押透支,以增加流动资金,发展生产,民国24~25年,该公司因盲目经营、产品滞销,亏损甚巨。 民国26年,该公司经营稍有起色,八一三沪战爆发,工厂毁于战火,损失惨重,职工遣散,被迫停工三月之久。后由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垫款维持生产。产品委托大东烟厂代卷,盈利除正常开支外,陆续归还欠款。不久又由大东南、汇达等烟厂代卷达三年之久,债务虽已偿还,但经营状况未见好转。民国30年4月,该公司改组增资为资本总额法币50万元,产品有克雷斯、发达尔等牌卷烟,营业采取经销方式,外埠设30多个经销处,盈利有所上升。民国32年该公司又增资中储券5000万元,购入斜土路1105号旧房改建新厂。次年春改建竣工,时有卷烟机8台,职工270余人,月产卷烟约500余箱,业务趋于正常。民国34年主要股东之间意见不合,经理金亦耕排斥其他股东并收购其股份,资本总额法币15亿元中的大部分股份为金亦耕持有。此时,卷烟机增至17台,职工1000余人,月产5000余箱。1950年,资本27亿元(旧人民币),1951年为180亿元(旧人民币)。 1950年该厂(公司)占地21.492亩,1953年新建部分厂房,厂房建筑面积约8525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有卷烟机20台、切丝机15台(其中旋转式1台)、蒸叶机1台、烘丝机3台。1952~1954年的年产量分别为34989箱、52010箱和49542箱;年产值分别为1357.6万元、2068.7万元和1822万元。 1954年3月,中共常熟区委增产节约委员会工作组进驻该厂。11月,该厂申请公私合营。翌年8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裕华烟草股份有限公司、金蕾烟草股份有限公司、华星烟草公司并入该厂实行公私合营。同年10月27日,召开合并合营大会,宣布自9月1日起正式公私合营,定名为公私合营华美烟厂。11月初,各厂职工合并生产,共有职工2325人。1956年1月,经上海烟草工业公司资产清估,该厂资产总额为212.8万元。1958年8月,该厂转产为上海第三机床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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