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释义 |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坐落于市区太宝山下,菱湖之滨,依山傍水,绿树成荫。是惠州市的精神疾病专业防治机构,承担着惠州及周边地区精神病的防治、科研、教学、康复等任务。 医院简介医院创建于1966年。当时选址在河源县船塘,并兴建墙基几十公分,因资金不足停工,后改换现址施工兴建,1969年1月建成启用。四十年来,从只有员工几十人,年门诊量几千人次,发展到现有人员192人,占地面积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其中工作用房1.8万平方米,生活用房1.1万平方米),年业务收入过千万元,医院走过了一条艰苦创业的道路。 科室设置医院隶属于惠州市卫生局,副处级建制,设行政职能部门5个和心理卫生研究所、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精神科三个病区(二个男病区,一个女病区)、康复治疗区、门诊部、医技科、药剂科等9个临床科室。担负惠州市辖区精神疾病的诊疗、防治工作以及精神病司法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各种心理疾病的治疗、预防、研究任务。全院现有在职人员189人,其中大专以上26人,中专81人,有副高以上职称4人,中级职称40人。改革开放以来,医院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为适应医学科学现代化发展,医院先后购进日本进口500毫安遥控X光机和B超各一台、彩色脑地形图机、电解质分析仪等先进设备,不断促进检查、医疗工作的新发展。 医院荣誉医院在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视精神文明建设,1991年被评为广东省“先进集体”,1987年在广东省地(市)精神病医院文明检查评比中获第三名,连续两年被评为市“文明医院”,连续四次(1994年以来)被评为“市花园式单位”;医院党委曾被评为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两年被评为市宣教系统“先进党组织”;有9人次分别受到全国和省级表彰、奖励。 历史沿革1969年1月建院启用时,行政机构设行政科、政工科、医务科。行政科管通讯、收发及日常行政事务、财务、总务等。政工科管理人事、奖惩等。医务科负责业务管理。业务科室有:门诊部、放射科、检验科、供应室、住院部;住院部设一个男区一个女区。1971年开设下角门诊,设内科、中医科。 1978年增设医技科。 1980年撤消行政科,政工科改设医院办公室、总务科、医务科。同年开办病案室、图书室,归医务科管理。同年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审批批准,成立惠阳地区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组。 1983年增设一个男病区。 1983年,机关增设人保科。 1986年,增设四病区(疗养区)。 1989年开办平湖门诊。 1991年3月,成立市精神疾病防治研究所,1998年3月更名为市心理卫生研究所。 1992年,成立党委办公室。同年,成立护理部。同年,撤消四病区,成立戒毒中心,收治自愿或强制戒毒的病人。 1998年,取消平湖门诊,设河南岸门诊。 1999年,设下埔门诊。 2001年,取消下埔门诊。4月开设康复区。 2002年,设泌尿治疗区,下角门诊更换地址,更名为下埔第二门诊。 2004年,设牙科门诊。 2005年,取消下埔第二门诊、河南岸门诊、泌尿区。 2006年1月,成立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全院现有行政职能科室5个,临床科室9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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