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胡光炜 |
释义 | 胡光炜(1888年~1962年),浙江嘉兴人。字小石,号倩尹、夏庐,晚号沙公、子夏等。室名愿夏庐。国学大师。金陵书法四老之一。兼为文字学家、文学家、史学家、书法家、艺术家。於古文字、声韵、训诂、群经、史籍、诸子百家、佛典、道藏、金石、书画之学,以至辞赋、诗歌、词曲、小说、戏剧,无所不通,尤以古文字学、书学、楚辞、杜诗、文学史最为精到。同名人物还有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汤峪法庭庭长胡光炜。 国学大师人物简介胡光炜毕业于南京两江师范,为学监李瑞清得意弟子,擅画能书,四体皆佳。历任国立北京女高师、国立武昌大学、国立西北大学国文系系主任及国立中央大学中国文学系教授。胡光炜不仅是有创见的著名学者,还是著名的诗人和书法篆刻家,对我国古典诗词有深湛的研究。所作诗词,气息醇厚,风采高远,直追唐人。抗日战争时期的作品,感时伤乱,嫉恶愤邪,多法杜甫。早年的诗作,即为陈三立激赏,称许为“七百年来罕见”。书法上,对甲骨钟鼎、秦汉碑板、历代名家的行楷无不临习,而取精用弘,自成面目;工隶书,擅行草,晚年笔力愈健,以碑体方笔作二王书,直追米芾“刷”字诀;其人品学问,喜怒哀乐都可于墨迹中想见,论者谓“环顾当世,能臻此境者寡”。善治印,精于书画文物鉴别,堪称一代艺术宗师。 人物生平胡光炜之父胡赢,字季石;母漆刁氏。六七岁时,父亲去南京为官,兼业医,全家迁往南京。8岁时父亲逝世,家道中落,靠母亲织锦为生。青年时代入南京两江优级师范学堂农博科求学,并师事著名书法家、学者、诗人李梅庵和沈曾植、陈三立。清宣统二年(1910年)毕业后,数十年中一直致力于高等学校教学,先后在北京女高师、武昌高师、西北大学、东南大学、中央大学、金陵大学、白沙女师、云南大学等校任教授、中文系主任、文学院院长等职。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因愤恨国民党政府误国,常表示不满,为当局所忌。在昆明期间,从友人处借马列主义书籍,阅读称善,被国民党特务搜去,名列“黑名单”。1949年淮海战役后,国民党强迫大学南迁,胡光炜挺身而出,率学生护校。1949年4月1日,亲率学生到总统府请愿,国民党军队开枪打死两名学生,胡光炜挺身而出,保护示威的同学,几遭毒手。解放后,任南京大学教授、文学院院长、图书馆馆长等职。曾任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政协常委,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南京博物院顾问,江苏省文联副主席,江苏省作协主席,江苏省文联书法印章委员会主席等。 主要成就胡光炜学术研究的领域广阔,于古文字声韵训诂、经史诸子、佛典道藏、金石书画、楚辞、诗歌、词曲、小说无所不通,重点成就在语言文字学、古典文学、书法理论等方面。对古文字学的研究突破了古人以“六书”说为准则的成就,通过古代器物的大量考察研究,论述了自殷代到战国古文字变化的规律,断定《说文》所引古文是战国时的文字。对古文字音韵的研究有独到的成就,突破传统的方法,贯穿“以声求义”的原则,探究古代语音变化的规律。对甲骨文字的注释有所发现,对甲骨文语法的研究有先导之功。对我国的书法理论也作出了贡献,早年获教于李梅庵、沈曾植、吴昌硕,研究书学史形成体系,在昆明西南联大开“书学史”课,一些名教授都来听课。晚年见解更加精纯,作《书艺略论》,对书法艺术的源流演变和书法创作的艺术规律,都综合探讨和详细剖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进行了阐述。胡光炜在大学学的是生物学,教授却以古典文学为主;早年就开设中国文学史课,阐述我国历代文学的发展和演变,颇多创见。讲过历代作家作品专题课,对楚辞、杜诗的研究特别见长。作为一硕学通儒,小石治学严谨,条理细察,继承清代乾嘉学者研究方法,讲究实证。如对楚辞中一些名物训诂的新解,都是经过调查求证得来的。又曾在四川江津县详细调查方言,了解古今语音的变化。数十年来,胡光炜通过大量古代器物铭刻和花纹的实物研究,对古文字的研究取得丰硕成果。 胡光炜精书法,所作书涩笔顿挫,古朴瘦劲。隶书严正而有变化,刚劲中出墨味;篆书则擅长方笔金文,书风雄强、峻刻;草书结体学大王,布白学王铎;真书早年宗龙门笔法,晚年从萧儋、萧秀诸刻上溯大王,精劲内撅;行书取笔于倪鸿宝,化险峻为凝链,在刚劲流利中出墨味,继承了李瑞清涩笔顿挫的风格,并创造性地用涩笔写今草和狂草,富有特色。 著作胡光炜一生著作等身。早年所著《中国文学史讲稿》上编,取“一代有一代之胜”观点,阐述中国文学演变,颇具卓识,后来的文学史家冯沅君、陆侃如、刘大杰的著述均受其启发。对楚辞之学,综合旧闻,择善而从,独创新说。著有《远游疏记》、《楚辞郭注义证》、《楚辞释名》、《离骚文例》、《屈原与古神话》、《楚辞札记》(未定稿)、《甲骨文例》 、《读契札记》、《金文释例》、《齐楚古金表》、《声统表》、《广韵正续》、《说文部首疏证》、《江津方言志》等。书法著作,体系完备,论点精辟,除《书艺略论》外,尚有《中国书学史》未能完稿而卒。此外,论文、札记尚多。小石逝世后,南京大学曾组织遗著整理委员会。不久后,因“文化大革命”开始,遗稿墨迹受到很大损失,《中国书学史》(未完稿)下落不明,零散遗稿丧佚殆尽。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整理委员会恢复工作,已整理出版的有《胡小石论文集》 (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共收论文14篇,内容包括古代神话、楚辞、杜诗、文学史、书法、古器物考订等。诗词存稿原分6卷,为《磐石集》、《硖林》、《无同沙语》、《蜩楼草》、《东风堂》、《夏庐长短集》,只搜集到250余首,不及原存之半,已集为 《顾夏庐诗词钞》 印入论文集。《论文集》二集在编辑中。 法官简介胡光炜,男,38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参加工作,蓝田县人民法院汤峪法庭庭长。 胡光炜同志在基层的民事审判工作岗位上,爱岗敬业,激情奉献,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以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职业素养和道德风范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突出贡献。 业务水平胡光炜同志始终把办案与法官的社会责任感联系起来,他潜心钻研民事审判业务,进一步深化该庭的“调解八法”经验,练就了独特的审判艺术,具有高超的调解能力。他撰写的《农村村民待遇问题初探》一文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理论专著收录并出版发行。2006年撰写的《论正当防卫构成要件》一文为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录入。他于2008年考取了西北政法大学在职法律硕士,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荣誉称号胡光炜同志2006年被评为省、市优秀人民法庭法官,2006年全市优秀调解法官,2009年全市优秀审判长。他领导的汤峪法庭2005年被省高院评为优秀基层人民法庭,2008、2009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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