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释义 | 法院简介1949年9月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伴随着共和国的解放宣告成立,时称河北省人民法院,建院于保定,1954年正式改称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并于1972年迁至石家庄市,1972年12月3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恢复,1987年由石家庄市中山路迁至石邑路7号(现裕华西路65号)办公至今。 目前,全省共有人民法院187个:高级法院1个,中级法院11个,基层法院175个。 在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征途中,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历经艰辛,顽强拼搏,艰苦创业,走过了不平凡的道路,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留下了坚实闪光的足迹。 内设机构目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共设10个审判业务庭: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局。法院平均每年受理各类案件3千余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对促进河北省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法院主办《《调研成果交流》、《河北审判》、《案例参考》等刊物。 院长简介高勇,男,汉族,1974年8月入党,1969年5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二级大法官。 1969.05——1971.06,内蒙古自治区四子王旗下乡知青 1971.06——1975.10,内蒙古自治区三建公司政治处、机电处干部 1975.10——1978.10,天津大学化工系基本有机合成专业学习 1978.10——1979.09,天津市化工局有机化学公司干部 1979.09——1985.07,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干部(其间:1983.10—1985.07 天津市委党校党政领导与管理专业学习) 1985.07——1989.09,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副处级纪检员、政治处副处长 1989.09——1990.11,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处长、正处级检察员 1990.11——1991.04,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处长 1991.04——1994.04,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起诉处处长 1994.04——2001.10,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其间:1995.09—1998.01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2001.10——2007.01,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局级) 2007.01——2007.12,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局级) 2007.12——2008.01,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08.01——,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机关职责(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二审案件。 (三)依法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 (四)审理死刑缓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减刑案件和依法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假释案件。 (五)受理不服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专门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起再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六)依法审判由省人民检察院按照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七)依法审判最高人民法院交办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案件。 (八)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九)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十)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办理赔偿案件。 (十一)执行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和外省区市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十二)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组织、指导全省法院的调研工作。 (十三)组织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专门法院同外国司法界、国际组织之间的司法交流活动;办理有关国际司法协助事项。 (十四)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十五)管理高级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十六)承办其他应由高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现任领导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高勇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成员:穆思山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少平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羊成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甄树清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良酷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剑民 工作实绩近几年,全省法院在省委和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正确履行审判权,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1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499889件,审结489490件。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10023件,审结案件9512件。 地方法院石家庄中院 唐山中院 秦皇岛中院 邯郸中院 邢台中院 保定中院 张家口中院 承德中院 沧州中院 廊坊中院 衡水中院 法院地址地址:裕华西路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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