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发芽马铃薯中毒 |
释义 | 马铃薯(Solanum tuberosum)俗称土豆或洋山芋,属茄科,含龙葵素(solanine)。致毒成分为茄碱(C45H73O15N),又称马铃薯毒素,是一种弱碱性的甙生物碱,又名龙葵甙,可溶于水,遇醋酸极易分解,高热、煮透亦能解毒。龙葵素具有腐蚀性、溶血性、并对运动中枢及呼吸中枢有麻痹作用。每100g马铃薯含龙葵甙仅5~10mg;未成熟、青紫皮的马铃薯或发芽马铃薯含龙葵甙增至25~60mg,甚至高达430mg。所以大量食用未成熟或发芽马铃薯可引起急性中毒。 毒性成分及中毒机理:发芽马铃薯中龙葵碱是其毒性成分。马铃薯正常情况下含龙葵碱较少,在贮藏过程中逐渐增加,但马铃薯发芽后,其幼芽和芽眼部分的龙葵碱含量激增,人食入后可引起中毒。龙葵碱对胃肠道粘膜有较强的刺激作用,对呼吸中枢有麻痹作用,并能引起脑水肿,充血。此外,对红细胞有溶血作用。 中毒原因:当马铃薯贮藏不当,至马铃薯发芽或部分变绿时,其中的龙葵碱大量增加,烹调时又未能去除或破坏掉龙葵碱,食后发生中毒。尤其是春末夏初季节多发。 中毒症状:一般在进食后10分钟至数小时出现症状。先有咽喉抓痒感及灼烧感,上腹部灼烧感或疼痛,其后出现胃肠炎症状,剧烈呕吐、腹泻,可导致脱水、电解质紊乱和血压下降。此外,还可出现头晕、头痛、轻度意识障碍、呼吸困难。重者可因心脏衰竭、呼吸中枢麻痹死亡。 急救与治疗:食后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 预防:马铃薯应低温贮藏,避免阳光照射,防止生芽。不吃生芽过多、黑绿色皮的马铃薯。生芽较少的马铃薯应彻底挖去芽的芽眼,并将芽眼周围的皮削掉一部分。这种马铃薯不易炒吃,应煮、炖、红烧吃。烹调时加醋,可加速破坏龙葵碱。 临床表现急性发芽马铃薯中毒一般在食后数十分钟至数小时发病。先有咽喉及口内刺痒或灼热感。继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轻者1~2天自愈;重者因剧烈呕吐而有失水及电解质紊乱。血压下降;严重中毒患者有昏迷及抽搐。最后因呼吸中枢麻痹而导致死亡。发现中毒后应立即用1∶5000高锰酸钾或0.5%鞣酸或浓茶洗胃。补充液体纠正失水。呼吸困难时积极给氧和应用适量呼吸兴奋剂。呼吸中枢麻痹用人工呼吸机。未成熟青紫皮和发芽马铃薯不可食用。少许发芽马铃薯应深挖去发芽部分。并浸泡半小时以上。弃去浸泡水。再加水煮透。倒去汤汁才可食用。在煮马铃薯时可加些米醋。因其毒汁遇醋酸可分解。变为无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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