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 凡,男,汉族,1963年6月生,四川成都人,大学文化。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11-1986.01 解放军57309部队服役;
1986.09-1989.07 国家法官学院法律专业大专毕业;
1986.01-1987.12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宣传干事;
1987.12-1992.05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科员级书记员;
1989.09-1992.06 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专业自考本科毕业;
1992.05-1994.12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4.12-2000.11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助理审判员;
2000.11-2004.05 四川省高级人民执行庭副处级审判员;
2001.08-2003.08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毕业;
2004.05-2010.05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组组长,副处级审判员;
2010.05- 平武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