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暂时性进出口 |
释义 | 暂时性进出口是贸易商或者货主,在货物运出境后一段时间后仍需运回或运至第三地,或者是进口后仍需运出境的行为,一搬来说,暂时性进出口比较多地用在展会展品,科研仪器,可循环利用的货物包装等等。 暂时进出境货物包括: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 (5)上述(1)至(4)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6)货样(指用于展示、操作演示、供订货参考,以及被检测、测试的货物样品,但不包括同一收发货人进出口超过合理数量的相同货物); (7)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8)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及工具; (9)盛装货物的容器; (10)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11)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 (12)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 使用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以下称ATA单证册)暂时进境的货物,限于我国加入的有关货物暂准进口的国际公约中规定的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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