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叶县建设局 |
释义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职责(办公室 法制股 规划股 墙改办 建工股 村镇股 勘察设计审批股 测绘队 定额站 公用事业办公室 综合办 广告股 叶县城建监察大队 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叶县园林局 叶县建筑公司 叶县建筑设计室) 叶县建设局概况叶县建设局是县政府的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城乡规划、建设。叶县建设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制股、规划股、建工股、村建股、勘察设计审批股、公用事业办公室、老干部股、综合办、墙改办、定额站、招标办、测绘队、广告管理办公室、城建监察大队、污水处理费征收办公室。局属二级机构有: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叶县园林局、叶县建筑公司、叶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叶县建筑设计室。现有干部职工130人,班子成员7人。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职责办公室职责:负责机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起草重要文稿;对局机关各股室、局所属单位以局名义起草的文稿进行审查把关;负责建设系统信息、宣传、督办查办、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后勤、计划生育、保卫、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等行政事务工作和局大型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城建档案工作和局系统工、青、妇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管理和干部管理、工资、职称评定、劳动力调配和技术工人管理、工伤管理、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财务、会计、资金、国有资产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法制股职责:宣传贯彻落实建设法规,组织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报批;综合管理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依法查处建设系统违法案件;指导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协调全县建设监察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对局系统内出台的规定、文件材料进行审核。 规划股职责:研究制定我县城市规划、市政道路、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战略;承办各类城市规划编制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建设实施的管理,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前期管理及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工作;组织工程选址;负责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的管理,报批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持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参与图纸会审、竣工验收工作;对城市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建筑装修、户外广告设施、城市雕塑、街心绿地和小区及市政道路开挖、各类管线埋设的规划审批;主管全县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参与指导村镇建设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工作;城建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建设项目的初步审批;综合管理全县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防;参与人防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编制及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和行业技术市场,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 墙改办职责:制定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的总体规划;负责有关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推广方面的各项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 建工股职责:综合管理全县工程建设;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报建及施工许可管理工作;参与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贯彻并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及时协调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报批全县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报告;参与全县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及重大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统计报表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建筑业、建设监理工作;贯彻执行建筑业、建设监理的产业政策;综合指导工程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业企业管理及类别划分;负责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建筑装饰装修及相应实验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装饰设计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施工和监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村镇股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县城以下建制镇、集镇、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村镇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并监督检查村镇规划的实施;组织村镇建设工程选址定点,核发选址意见书;审查建设工程开工条件,核发村镇建设许可证;负责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并实施房产登记发证;负责村镇的规划、设计、建筑施工(合装饰装修)、建筑构配件生产和个体建筑工匠的资质审查及其行业市场和质量管理;指导受灾村镇的重建和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村镇建设科技进步的推广应用;参与村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转让,出租的管理工作;参与村镇给排水、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依法查处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调解村镇建设纠纷。 勘察设计审批股职责:负责工程施工图的设计审批,综合管理全县勘察设计审批工作。 测绘队职责:负责市政工程测量、小面积控制测量、地籍测绘、地籍要素测量、宗地测量工作,为城市规划建设提供依据。 定额站职责: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监督检查工程造价、计价的执行,负责管理工程预算价、合同价、结算价,对工程造价纠纷进行调解和鉴定;负责建筑业承(发)包合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 公用事业办公室职责:负责编制全县城市燃气、热力、污水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本行业生产安全工作,负责燃气、热力市场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本行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施工的资质审查、竣工验收、报批等工作;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行业管理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进步,综合管理等行业对外技术合作、技术引进工作。 综合办职责:负责城市道路给水、排水、管道安装、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处理场、污水泵站、房屋建筑以及其它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项目建设;做好城区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确保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功能正常运行。 招标办 职责:监督应该招标的工程按规定的方式、法定的程序进行招标;审核招标单位、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审查标底编制人员的资格,审定招标文件和标底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监督招标单位是否按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广告股职责:组织实施装饰装修行业政策法规,制定全县装饰装修行业的发展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我县装饰设计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负责收集办理装饰装修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和家庭装饰资质证书单位的资料,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审请报批,并负责证书的年审检验工作;依法对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资质证明进行审查;对外地进叶装饰施工企业资质进行审查;负责装饰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受理工程质量纠纷投诉;依法对违反装饰装修行业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行业政策在我县的贯彻实施;开展装饰装修行业信息交流,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促进行业整体水平提高。 叶县城建监察大队职责: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的行为实施管理和处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挖掘城市道路、损坏桥涵、排水设施、道路照明设施、防洪堤坝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影响或损坏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城市客运、供气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管理和处罚;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管理和处罚。 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职责: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管理,确保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正常运行,改善和提高水环境质量,节约水资源。 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职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监督,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叶县园林局职责: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上级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和办法;协助编制我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参加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和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评审;组织实施庭院绿化达标活动;负责城区范围内绿化设施的监督管理和绿化养护、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接收竣工的绿化工程;负责绿化补偿费的收缴工作,依法审批占用城市绿地和移伐城市树木事项;负责道路、广场、公园、游园及所属苗圃、花园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内乡(镇)、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规划、建设、达标工作;监督建设单位搞好绿化配套工作;负责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叶县建筑公司职责:是取得三级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按市场化运作,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叶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职责:承担着建设工程质量、预制构件质量监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受理。 叶县建筑设计室职责:是取得丙级资质证书的中介服务企业。承担各类民用建筑、一般工业建筑、市政工程、小区规划总图等设计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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