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科级建制,具体履行辖区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职能,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浙江省台州市盐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盐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
2、按照省、市计划组织全县盐的分配、储存、调拨运输和销售,保证盐产品的市场供应。
3、依照国家和省盐业法规,负责管理本县食盐专营工作,核发《食盐零售许可证》;负责本县食盐市场供应的监督管理。
4、依照国家的盐业法规,负责全县盐政市场稽查工作,规范盐业运输和销售管理,查处盐业违法案件。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运销科、盐政科、盐政稽查队。
领导介绍:
陈帮顺:县盐务管理局局长、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施平: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盐业公司副经理。
许式会: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盐业公司副经理。
附注:浙江省盐业集团天台县盐业公司是全县唯一食盐专营主体,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与县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