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崇州市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四川省崇州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为垂直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崇州市全市增值税、消费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中央级部分)、中央企业所得税、金融保险业企业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新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的企业所得税,2005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等税种征管工作。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局税收征收管理。 (三)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局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局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局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局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局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负责管理本局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和本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nd--> 内设机构崇州市国家税务局内设行政机构数量10个,设置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计划征收科,机关党办、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 1、办公室 ⑴制定本局的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 ⑵负责本局的后勤保障工作; ⑶处理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 ⑷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政务调研、政务信息、督查检查和外事工作; ⑸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 ⑹负责办公自动化的推广应用; 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等行政事务。 2、政策法规科 ⑴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⑵负责对税收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措施; ⑶负责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核和审批; ⑷负责税收调研和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和意见的反馈; ⑸依法审核规范性文件;处理行政复议、听证、诉讼、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参与重大案件的复核审理等工作。 ⑹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⑺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⑻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 ⑼参与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负责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3、征收管理科 ⑴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和推行征收管理的办法、措施,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 ⑵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 ⑶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 ⑷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 ⑸负责组织纳税服务工作规范、操作规程、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落实。 4、人事教育科 ⑴负责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 ⑵负责教育培训、干部监督、精神文明建设; ⑶负责承担本局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5、监察室 ⑴负责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⑵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等。 6、纳税服务科(对外称办税服务厅)与收入核算科合署办公 ⑴制定税款征收的管理办法,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 ⑵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 ⑶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⑷受理税务登记(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 ⑸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抄报税、进项发票认证、票表稽核); ⑹发布欠税公告;资格核定(包括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 ⑺办理发票购领、缴销;开展面向纳税人的有关税法宣传; ⑻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7、税源管理一科 负责对崇阳镇城区所有一般纳税人和全市中外合资及外商投资企业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开展税源预测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税源管理二科 负责对工业集中发展区、崇阳镇、羊马镇、道明镇、济协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崇阳镇的个体工商业户)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开展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税源管理三科 负责对崇阳镇的个体工商业户、王场镇、隆兴镇、白头镇、集贤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开展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机关党委办公室 ⑴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党群工作; ⑵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 ⑶负责本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 直属机构崇州市国税局设置稽查局,是市国税局依法对外设置的直属机构。 1、负责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组织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 3、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 4、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 5、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 6、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派出机构市国税局设置税务分局3个,为非全职能机构,是市国税局的派出机构,税务分局的设置条件是管辖5个以上乡镇(街道)或在大企业所在地。 第一税务分局负责对怀远镇、街子镇、三郎镇、万家镇、苟家乡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纳税约谈,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工作;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对元通镇、观胜镇、崇平镇、廖家镇、梓潼镇、锦江乡、公议乡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纳税约谈,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工作;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税务分局负责对三江镇、江源镇、大划镇、桤泉镇、燎原乡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纳税约谈,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工作;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业单位市局设置一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 1、负责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2、承担本局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信息姓名:陈利强 职务:局长 领导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姓名:周虎成 职务:副局长 领导分工: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稽查局、税源管理二科,负责联系第二税务分局 姓名:王佳伟 领导职务:副局长 领导分工:分管人事教育科、信息中心、征收管理科、党务工作、税源管理一科,负责联系第三税务分局 姓名:徐丛笑 领导职务:纪检组长 领导分工:分管纳税服务科、监察室、税源管理三科,负责联系第一税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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