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青海平市官钱局 |
释义 | 青海在建省之前,向无银号、钱庄之设,一般金融活动全赖商业信贷、商业汇兑(俗称拨兑)为之调剂。1931年马麟任青海省政府主席顾问,在西宁成立了“青海平市官钱局”,发行了“金库维护券”面额分1角、1元、5元、10元4种。原规定发行30万元,到1935年“维持券”发行额达300万元,由于逐年滥发,引起物价大涨。加上1935年国民党实行法币政策,宣布全国货币统一,规定“中央”、“中国”、“交通”、“农民”所发行的钞票为“法币”(1942年发行权集中于中央银行一家)。这样一来,立即形成市面拒用“维持券”的局面,迫使省金库以银元2角的比价收兑“维持券”,“维持券”无形中变成了废纸,人民受害匪浅。“平市官钱局”不久也随之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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