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洛阳市小浪底移民局 |
释义 | 基本情况洛阳市小浪底水库移民安置局成立于1992年,为洛阳市政府直接领导的正县级行政单位,人员编制23人,下辖综合科、规划安置科、工程协调科、财务审计科4个科。洛阳市纪委派驻洛阳市小浪底水库移民安置局纪检组1个,下设纪检监察室。现有人员21人,其中局领导3名,党组书记、局长王长忠,党组成员、副局长董伍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肖振刚。 历史沿革经河南省编委批准,1992年6月成立了洛阳市小浪底水库移民安置局(洛阳市小浪底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个牌子,正县级建制,隶属市政府直接领导。 1996年,《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洛发〔1996〕12号)下发该局“三定”方案,确定该局是市政府直接领导的,负责小浪底水库移民安置和工程协调的职能部门。 2001年11月,洛阳市政府又下发了《关于印发洛阳市小浪底水库移民安置局(小浪底水库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01〕119号),2008年3月,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关于印发洛阳市小浪底水库移民安置局(小浪底水库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目标责任和重要工作制度方案的通知》(洛市编〔2008〕43号)对该局的职能和任务,又进一步作了明确。 主要职责负责洛阳市小浪底水库和西霞院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和搬迁移民的后期扶持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移民法规、政策,制定洛阳市小浪底水库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2、承担小浪底水库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时协调处理施工方和地方的关系,协调组织各有关单位服务工程建设,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3、编制洛阳市小浪底水库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及实施计划,对移民工作及移民经济开发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移民项目分级审批与验收; 4、监督检查各项移民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对有关部门和地方制订的有关政策和移民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5、负责水库移民规划、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处理移民安置后的遗留问题;管好用好移民资金,做好有偿资金的回收工作; 6、组织移民干部业务、技术培训和移民开发性生产的技能培训; 7、抓好小浪底水库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机遇,努力为洛阳市经济发展创造条件;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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