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刻守,南,汉族,1956年3月生,湖北武汉人,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程师。
1975.09——1978.02,湖北新县韦源口镇小学教师;
1978.02——1982.01,在湖北农学院农机系农机化专业学习;
1982.01——1984.06,在湖北省新县灯泡厂工作;
1984.06——1984.11,湖北省新县灯泡厂副厂长;
1984.11——1985.07,湖北省新县工业局副局长 兼彭县灯泡厅副厅长;
1985.07——1986.02,湖北省新县工业局副局长;
1986.02——1990.02,湖北省新县副县长;
1990.02——1992.01,湖北省新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92.01——1993.11,湖北省新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1993.11——1997.08,湖北省黄石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1994.09—1995.07 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