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恩阔 |
释义 | 简况李恩阔,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湖南省邵阳市人,1997年参加工作,200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起历任《红河日报》副主编,《云南教育》报刊社副社长等职。2009年5月任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副主任、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4月主持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工作。2011年10月17日,因在省委换届考察期间利用互联网恶意诽谤领导干部,云南省委高校纪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决定给予李恩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通报2011年9月,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要求和省委领导的指示,省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李恩阔在省委换届考察期间利用互联网恶意诽谤领导干部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2011年10月17日,省委高校纪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给予李恩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现通报如下: 李恩阔,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湖南省邵阳市人,1997年参加工作,200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起历任《红河日报》副主编,《云南教育》报刊社副社长等职。2009年5月任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副主任、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4月主持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工作。 经查,李恩阔在红河州工作期间,曾对红河州委某主要领导产生不满。2011年8月,李恩阔道听途说了解到红河州委某主要领导可能会列入省委换届考察对象。为发泄私愤,损毁领导形象,使其在换届时无法成为省级领导推荐人选,李恩阔凭自己想象、故意捏造事实,于8月28日上午在办公室电脑上编写了标题为《红河州委某领导妙评高尔夫》的电子文档,交给其友肖某,要求肖某在省委换届考察开始时发在互联网上并找人跟帖。肖某按照李恩阔的安排,于9月3日至5日期间,分别通过某桑拿中心和肖某办公室的电脑在互联网上发出了《红河州委某领导妙评高尔夫》的网贴。李恩阔多次查看并跟帖,诽谤某领导。另查明,李恩阔利用担任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的职务便利,在今年秋季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招生中,组成涉及省、州、县三级的多重关系网和利益链,通过为学生办理入学、录取、择校、选校等手续,层层盘剥,大肆收受贿赂,现已查证核实李恩阔受贿就达41.5万元,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今年是我省集中换届之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地方换届工作纪律的保障,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风清气正;贺国强同志在会上对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作了明确部署。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并组织检查组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党中央和省委反复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和执行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但李恩阔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此置若罔闻,恣意妄为,为发泄个人私愤,在省委领导班子换届考察期间,利用互联网恶意诽谤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完全背离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道德,不但损害了他人声誉,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而且干扰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政治和社会影响。这起案件的发生,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李恩阔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抵制和反对诽谤、诬告陷害等歪风邪气和违纪违法行为,自觉维护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和顺利交接,为实现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道德修养,增强法纪观念,带头维护和执行换届纪律。李恩阔为泄个人私愤,置道德、法纪于不顾,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处心积虑地利用网络散布不实言论、恶意诽谤领导干部,企图达到损毁他人名誉、影响其提拔使用的目的,但最终“机关”算尽、害人害己。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和党性锻炼,不断锤炼品德意志,始终做到胸怀坦荡、光明磊落,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谋发展上,用在推动工作抓落实上。要自觉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坚持依纪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在发表言论、表达意见或检举控告时,必须负责任、实事求是地反映真实情况,绝不能虚构、捏造、歪曲事实,故意诽谤和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按照组织原则、符合有关程序规定,决不能随意扩散、四处传播、夸大其辞。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换届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全面完成我省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党的团结,自觉维护党中央和省委的权威;要严格遵守党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省委“十个严禁”的换届纪律规定,讲党性、重品行、守纪律、作表率,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以实际行动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规范舆论监督,为换届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互联网逐步成为广大群众表达诉求、建言献策、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和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渠道。但是,也有少数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恶意诽谤和诬告陷害,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李恩阔案就是一起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恶意诽谤他人造成严重危害的典型案件。各地各部门要主动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对各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着力加强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同时,切实加强网络舆情引导,提高舆论监督效力,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对通过互联网发泄私愤、恶意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在换届工作中,要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广泛宣传换届纪律要求,加强和改进网络举报工作,进一步规范网络舆论监督,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纪办案,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省第八次党代会以来,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委组织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连续查处了楚雄州总工会原助理调研员李旭良、省财政厅原副调研员陈锐平、龙陵县原县委书记王多邦、红河州公安局原纪委副书记文武、永善县原政协副主席龙中泰等人诬告诽谤他人的案件,坚决整治乱议论、乱猜测、乱编造、乱告状等行为,狠刹了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等歪风。换届的纪律和风气如何,直接关系到换届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组织部门继续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换届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要加大对换届中出现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顶风违纪行为,要从快从严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让别有用心、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顶风违纪、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恣意妄为、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要进一步严明纪律、端正风气,大力宣传《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对干扰换届工作秩序、破坏换届工作环境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要通过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通过换届凝聚人心、增进团结、振奋精神、推动工作,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为加快推进桥头堡建设、推动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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