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节能降耗预警机制 |
释义 | 节能降耗预警机制于2008年发源于山东聊城,并由山东聊城推向全国。 为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促进全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聊城市实际,现就加快建立节能降耗预警机制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节能降耗统计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强预测预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节能降耗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为建设区域经济文化高地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节能降耗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正确认识和处理节能降耗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系,坚持把节能降耗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大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突出抓好工业企业节能降耗指标的统计、监测。以电力、钢铁、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企业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工业节能降耗预警机制,并逐步拓展到一、三产业和建筑业。 (三)总量控制,增量把关,效率优先。按照全市和各县(市、区)经济发展规划和节能目标,对年度能源、水资源消耗总量适当予以控制,严格控制能耗、水耗总量过快增长。通过能评、环评等办法,严把能耗、水耗增量关,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耗水项目。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利用效率高、单耗居先进水平的企业和产品,优先安排能耗、水耗指标。 (四)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由市经信委、统计局牵头,重点抓好市、县两级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主要指标的预警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节能降耗主要指标的预警工作;各级发改、建设、水利、农业、交通和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指标的预警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与本地、本系统能源统计核算和节能降耗工作相适应的能源统计制度,做好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工作,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能源消耗状况。要加强能源统计业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立安全、灵活、高效的能源数据采集、传输、加工、存储和使用等一体化的能源统计信息系统。各用能单位要从仪器仪表配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设等基础工作入手,全面加强能源利用的计量、记录和统计工作,依法履行统计义务,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各有关部门每月要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一次能源统计。 (二)建立健全能耗监测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加强能耗各项指标统计的同时,加快能耗监测体系建设,全面监测能耗指标数据质量,确保各项指标真实、准确。加快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探索实行对重点用能企业用能情况的在线监测。积极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平衡和能源利用监测工作,深入研究能耗指标与有关经济指标的关系,科学设置监测指标体系。市统计局、市节能办负责重点用能企业的监测工作;市统计局、经信委、节能办负责完善能耗指标公报制度,按季度公布各县(市、区)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地区重点用能企业的能耗指标监测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建立统一科学的季度、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GDP能耗核算制度,制定反映当地经济特点的能耗数据质量评估办法。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目标体系。要层层分解省下达的节能降耗目标,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把各项节能目标落实到各级政府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身上。对各县(市、区)主要下达万元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万元GDP电耗、万元GDP取水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及其降低率指标,对重点用能企业主要下达节能量、单位产值综合能耗降低率指标,并将其作为考核指标及预警基础指标。要根据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制定从严控制各级政府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指标的意见,确保按计划完成节能目标。 (四)加强预测预警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分析当地和重点企业节能降耗进展情况,及时预测节能降耗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对预测不能按计划完成目标的,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预警信号,并帮助其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措施。要重点加强对能耗总量大、单位能耗高的县(市、区)以及高耗能行业、企业和产品的监控,确保其单位能耗持续下降,确保能耗总量增幅与经济指标增幅相协调。要全面了解和掌握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情况,以及重点节能工程建设、落后产能淘汰情况,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分析研究,发现异常,及时预警。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对节能成效不明显、可能影响全市节能目标实现的,要给予警告。 (五)积极做好预警后处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接到预警信号和限期整改意见后,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节能降耗目标落实应急预案,一旦预测不能按计划完成年度、季度、月度目标,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按计划实现节能降耗目标。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预警指令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从严进行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建立节能降耗预警机制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各自实际,制订预警预案,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快节能降耗预警机制建设。各级经信、统计、发改、水利、建设、农业、交通、质监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节能降耗预测预警和预警后处理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