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释义 | 简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有在职人员451名,下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办公室、法官人事处、综合处、教育处、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老干部处、技术处、宣传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法警总队、司法鉴定处、研究室、法苑宾馆二十三个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复核死刑、死缓刑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核准死刑案件。受理不服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各类案件。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审判无期徒刑、死缓刑的减刑案件,指导下级法院假释工作。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统一管理和协调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等。 下属机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信息地址:南京市宁海路75号 邮编:2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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