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材料检测 |
释义 | 定义材料检测是对原材料的成分分析、测量、无损伤检测和环境模拟测试等,有些检测还涉及分析机体的体液、组织和排泄物等材料中的环境污染及代谢产物的含量,以确定机体受环境污染的程度和受害的危险性,如生物检测就是这样。 材料检测的分类料检测可以按照它的化学组成:分为陶瓷材料检测、金属材料检测、有机材料检测等等。 材料检测也可以按照它的功能进行分类:分为结构材料检测、功能材料检测两大类。 材料检测的方案一、建筑材料质量检测的程序与方法 1、确定检测试验项目 施工现场所用的建筑材料品种繁多,进场需检测,试验的材料检验项目要服从国家、行业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所属有关部门)的规定。比如混凝土用的水泥,需按批检验其安定性.强度,凝结时间和细度。 2、取样试样 取样要有代表性,一般是以一批材料(不同材料每批数量不同)不同部位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钢材是从规定部位截取),即不仅取样数量要正确。取样部位及方法也要按规定进行。试样的数量关系到试验结果的准确性,数量过少,取样部位及方法的偏差,都会使试验误差增大,甚至会得出相反的结果;但是,在实际检测中常常出现取样不具有代表性、取样数量不够,取样方法不正确等。 3、环境温度与湿度 温度和湿度对一些建筑材料的性能有很大的影响。故在标准中对材料养护,测试时环境条件有明确规定,只有严格遵守这些规定,试验结果才具有可比性;如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等防水材料,其性能对环境温度较为敏感,要求拉伸试验时室温须控制在23℃±2℃。如果用取自同一母体的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AS)样品制作成9组试件用作抗拉力(纵向)试验,可先将9组试件平均分作3个大组,之后再按50℃为一个温差等级分别作拉力试验,其中1个大组试件在标准要求的23℃环境下试验,另2个大组试件分别在28℃和18℃的环境下作拉力试验,试验过后分别计算出每一大组中的3组试件抗拉强度平均值,结果发现在28℃环境下试验的3组试件抗拉强度平均值比23℃标准温度环境下试验的3组试件抗拉强度平均值低2.8%,而在l8环境下试验的3组试件抗拉强度平均值则比23℃标准温度环境下试验的3组试件抗拉强度平均值高出3.5%。该试验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环境温度湿度对材料试验的影响,因而要求试验时必须将温、湿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4、试验误差 试验方法须严格按标准规定进行。可是有个别试验人员在作钢筋拉伸试验时只试验到试件出现颈缩而不将其拉至断裂,这是不正确的,这样势必造成试验结果的误差,但这不属于试验误差,而是人为造成的误差。钢筋不拉断,其测得的伸长率较规定的试件断后伸长率要低,与标准规定相违背,这是不允许的(钢筋焊接件由于不需要测定伸长率,可在试件出现颈缩现象后停机)。试验要求必须准确,以减少误差。 5、数据处理 由于各种原因,同一组试件中有时试验数据结果离散性较大。为使试验结果准确,标准规定对一些材料的试验结果数据有取舍的要求。如水泥胶砂强度抗折试验,当三个强度值中有一个超出平均值土106的需剔除该数值,以其余两个强度测定值的平均值作为抗折强度结果。若其中有两个测定值超过平均值的±106时,则以剩下的一个测定值作为抗折强度结果。若3个测定值全部超过平均值的±106时,则须重新检验。混凝土和砂浆的抗压试件强度平均值的计算等都有各自的取舍方法。应予注意,切不可简单地把数据相加计算了事。计算后的数据修约的方法按GB/T8170进行,其尾数要按四舍五入单双法进位,并按标准规定保留数据的位数。 试验结果数据有时会出现比预期的过高或过低,同一组试件中数据相差悬殊,或同一试件各项性能指标相互矛盾等异常现象,这需要认真对待,查明原因,并及时复试和复验。 二、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措施 1、材料进场前的质量控制 仔细阅读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与工程材料有关的文件,熟悉文件对材料品种、规格、型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家与商标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查阅所用材料的质量标准,了解材料的基本性质,应用特性与适用范围,必要时对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选择向业主提供合理建议。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掌握材料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选择可靠的供货厂家可获得质量好、价格低的材料资源,而且有助于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对业主供应的材料,应及时提供信息;对承包商供应的材料,要及时对订货申报进行审检、论证,报业主同意后方可订货。 2、材料进场的质量控制 物单必须相符。材料进场时,应检查到场材料的实际情况与所要求的材料在品种、规格、型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家与商标等方面是否相符,检查产品的生产编号或批号、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与产品质量证明书是否相符,如有任何一项不符,应要求退货或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的资料。标志不清的材料可要求退货(也可进行抽检)。 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都必须有相应的质量保证资料。包括:生产许可证或使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或质量试验报告单。合格证等必须盖有生产单位或供货单位的红章并表明出厂日期、生产批号和出厂合格证。 3、材料进场后的质量控制 工程上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都必须事先审批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不能存放与本工程无关或不合格的材料;所有进入现场的原材料与提交的资料在规格、型号、品种、编号上必须一致;不同种类、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型号、不同批号的材料必须分别堆放,界限清晰,并有专人管理。避免使用时造成混乱,便于追踪工程质量,对分析质量事故的原因也有很大帮助;应用新材料前必须通过试验和鉴定,代用材料必须通过计算和充分论证,并要符合结构构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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