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何绍正 |
释义 | 人物介绍何绍正(?-?)浙江承宣布政使司严州府淳安县(今浙江省淳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弘治十五年,登进士,授行人。正德三年,升任吏科给事中。当时中官廖堂镇守河南,奏保当地官员数人,并擅自拟定迁调,吏部尚书许进等不敢发难,於是何绍正弹劾。刘瑾不得已责令廖堂自陈,而心中特别憎恨何绍正。同年冬天,何绍正因颁历导驾失仪而连坐,被施廷杖,谪海州判官。此後稍微升至池州府知府,并筑铜陵五十馀堤坝以准备旱涝灾害。当时恰逢朱宸濠谋反,进攻安庆。而池州府人震恐,何绍正则登城坚守。宸濠之乱平息后,增俸一级,迁江西参政致仕。池州人为其立祠,与宋朝包拯一同祭祀。 史书记载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8):“何绍正 ,淳安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授行人。正德三年擢吏科给事中。中官廖堂镇河南,奏保方面数人,且擅拟迁调,吏部尚书许进等不能难,绍正劾之。瑾不得已责堂自陈,而心甚衔绍正。及冬,坐颁历导驾失仪,杖之阙下,谪海州判官。屡迁池州知府,筑铜陵五十馀圩以备旱潦。宸濠反,攻安庆,池人震恐,绍正登陴固守。事平,增俸一级,迁江西参政致仕。池人为立祠,与宋包拯并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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