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定舱委托书 |
释义 | 定舱委托书 又叫做海运委托书,托运单,一般都译为Booking Note,是出口贸易中需要用到的一种文书。 对于出口企业(具备进出口贸易权的工厂,贸易公司等),定舱委托书一般由业务员制作,发给货代(一般船运公司只接受货代的定舱)让货代帮忙定舱,然后安排货物的运输。 对于货代(货物运输代理公司),托运单由货代制作并填写,然后持此单向承运人办理货物托运。承运人(远洋运输公司或者说船公司)根据托运单内的货物情况和所属船舶的航线、挂港、船期、舱位等因素考虑。认为具备条件接运该货时,就接受其办理托运,并指定装载该货的船名。 定舱委托书一般没有固定的格式,但是内容要包括定舱的基本内容:托运人(consignor, shipper,supplier),收货人(consignee, buyer )、通知人(notifier)、船名、船期、运往地点以及所托运的货物的编号(No.)、名称(Name)、标记(Mark)、件数(Cartons)、重量(G.W. or N.W.)、体积(Volume)等。当然越是能提供更加详细的内容越好,比如唛头(shipping mark),货物说明(description)。然而发货人给货代的委托书是不会知道船名和船期的,但需要写好出货装运港口和目的港口。对于这两种不同的定舱委托书,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进行增加一些条目以便更顺利地定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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