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释义 |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努力构建“政府引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1.联席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召开,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第一召集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领导具体负责召集会议。 2.县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农办、扶贫办、物价局、农调队、计生局、教育局、信用联社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3.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村低保工作要求,分析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形势,研究、协调、解决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物价、消费指数的变化,随时掌握农村居民生活状况,适时研究调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跟踪督查相关单位落实农村低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职责 1.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全县农村低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与审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档案、台帐的健全和管理;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交会议研究。 2.县财政局:按照规定落实农村低保资金,定期督促检查农村低保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并通过预算安排必要的农村低保工作经费等。 3.县扶贫办:建立全县农村居民收入档案,及时向县民政局提供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测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县审计局:定期不定期对农村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5.县监察局:对农村低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查问责。 6.县农办:掌握全县农村居民收入情况,并向联席会议提供有关情况。 7.县统计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居民收入调查,测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提交联席会议研究。 8.县农调队:负责利用农村居民收入基础资料,开展统计分析调查,协助测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9.县计生局:负责提供全县低保家庭中独生子女及“两女”户名单。 10.县教育局:负责提供全县低保家庭中的在校学生名单。 11.县残联:负责提供重度残疾人员名单。 12.县物价局:负责及时准确监测低保对象生活必需品的物价变动情况,提供价格分析指标。 13.县信用联社:负责农村低保资金的兑现,按照县、乡(镇)民政部门提供的发放花名册,在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兑现到低保对象存折上。 四、会务组织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请求,经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2.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具体会务,制发联席会议纪要和相关文件。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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