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柴文显 |
释义 | 人物介绍柴文显(?-1449年),字道明,严州人。明朝官员、同进士出身。 正统十年(1445年),登进士,授监察御史,巡按福建。正统十三年(1448年),福建邓茂七叛乱,各处部队战事不佳,朝廷责问时,都指挥邓安等归罪于柳华。当时太监王振急於杀朝廷官员以增加威慑,命逮捕柳华。彼时柳华已出任山东按察使副使,听到命令后,喝药而亡。而御史汪澄、柴文显亦因此连坐得罪。之後因其当初下止兵令,坐失清剿民变良机,於次年(1449年)五月被施磔刑,籍其家。 史书记载《明史·卷一百六十五》:当是时,浙、闽盗所在剽掠为民患。将帅率玩寇,而文吏励民兵拒贼,往往多斩获。闽则有张瑛、王得仁之属。浙江则金华知府石瑁擒遂昌贼蘇才於兰溪。处州知府张佑击败贼众,擒斩千余人。於是帝降敕,数诘让诸将帅。都指挥邓安等因归咎於前御史柳华。时王振方欲杀朝士威众,命逮华。华已出为山东副使,闻命,仰药死。诏籍其家,男戍边,妇女没入浣衣局。而御史汪澄、柴文显亦以是得罪。 《明史·卷一百六十五》:初,澄按福建,以茂七乱,檄浙江、江西会讨。寻以贼方议降,止兵毋进。既知贼无降意,复趣进兵,而贼已不可制。浙江巡按御史黄英恐得罪,具白澄止兵状,兵部因劾澄失机。福建三司亦言,贼初起,按臣柴文显匿不奏,酿成今患。遂俱下吏。狱成,诏磔文显,籍其家。澄弃市。而宋新及按察使方册等十人俱坐斩。遇赦,谪驿丞。天顺初,复官。 《明史·卷十》:(正统十四年五月)庚子,巡按福建御史汪澄弃市,并杀前巡按御史柴文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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