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巴纳德权威接受论 |
释义 | 简介“权威接受论”见于切斯特·巴纳德(ChesterI.Barnard,1886-1961)《经理的职能》一书:“如果经理人员发出的一个指令性的沟通交往信息为被通知人所接受,那么对他来说,这个权力就是被遵从或成立了。于是,它就被作为行动的依据。如果被通知人不接受这种沟通交往信息,就是拒绝了这种权力。按照这种说法,一项命令是否具有权威,决定于命令的接受者,而不在于命令的发布者。”这是巴纳德对权威的一种全新的看法。被人们称为“巴纳德的权威接受论”。巴纳德的权威接受论,其本质是管理的民主化。权威接受论的逻辑起点,是每个人的自由选择。 特点1、所有的政策是在领导者的鼓励下由群体讨论而决定的,而不是由领导者单独决定的,政策是领导者和其下级共同智慧的结晶; 2、分配工作时尽量照顾到个人能力、兴趣和爱好; 3、对下属的工作,不安排得那么具体,个人有相当的工作自由,较多的选择性与灵活性; 4、主要应用个人权力和威信,而不是靠职位权力和命令使人服从,谈话时多使用商量、建议和请求的口气,下命令仅占5%左右; 5、领导者积极参加团体活动,与下级无任何心理上的距离。 要求权威接受论是以巴纳德为代表的社会系统学派的观点。他们认为,一个人权威的有无、大小,取决于两种授权机制——官方或正式(上级)的和非官方非正式(下级)的。权威是组织内部的“秩序”和信息交流的对话系统正常与否的表征。他们从反面论证,以下4种情况表明权威已大打折扣,甚至丧失。 1.无法被人理解的知识不可能具有权威性; 2.如果执行人认为指示同组织的宗旨不相符合,指示也难以得到执行; 3.如果一项指示被认为会损害作为组织一员的个人利益,下属就缺乏执行的积极性,会采取回避、假装生病、表面应付、自动辞职等行为。 4.如果一个无法完成的指示勉强叫人去执行,结果只能是要么敷衍塞责了事,要么拒绝执行。 按照这一理论,被下属接受和信任的领导者正确的态度、指示、建议、要求,才具有权威性。 影响因素1、受命者是否了解 2、是否符合组织目标 3、是否违背受命者利益 4、受命者是否有能力加以执行 意义权威接受论将导致民主作风。这是权威接受论所必然导致的领导行为,其特点是讲求民主,注意倾听下级意见,吸收其参与决策过程,主要不是靠行政命令,而是靠个人的高尚品德、业务专长所形成的个人权力来推动工作,权力定位于群体。具有民主作风的领导人,就是指那些以理服人,以身作则的领导人。他们使每个人做出自觉的有计划的努力,各施所长,各尽所能,分工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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