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朱中一 |
释义 | 朱中一,男,1944年12月生,中共党员,1967年7月大学毕业并参加工作,2004年4月起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中文名:朱中一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日期:1944年12月 职业: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简介一朱中一,男,1944年12月生,中共党员,1967年7月大学毕业并参加工作,2004年4月起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工作经历1991年5月至1999年12月:建设部体改法规司、政策法规司任副司长、巡视员兼副司长。期间,参与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房地产配套规章的制订、审核等工作;带队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全国人民对其的工作评价未定。1997年1月在中央党校学习结业时的论文《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在多家报刊上摘登。有些观点值得讨论。 1999年12月至2006年3月:建设部办公厅任巡视员兼副主任、主任。期间,除负责了部办公厅的日常工作外,还配合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等有关司局起草了国务院有关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稳定房地产价格、规范拆迁行为等重要文件和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经济适用房政策实施情况分析、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等报告的草拟与修改工作。 新近文章选摘:2007年8月《朱中一:住房价格上涨压力仍在 地产投机性上升》 2008年8月《朱中一:慎谈救市》 2009年2月《房企要顺应形势主动转型》 2009年4月《四问题影响房产走势 朱中一:不应再期待救市 》 《朱中一: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整只是长期发展过程中的短期波动》 新浪商业地产进行专访: 朱中一:建议开发商谨慎介入商业地产 简介二朱中一(1975.4-),男,苏州大学博士,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主要研究领域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教育1992年9月至1996年6月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教专业,学士。 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 苏州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专业,硕士。 2001年4月至2004年6月 苏州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 工作经历1999年8月至今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科研秘书,现任副教授。 1999年10月至今 兼职律师,现执业于苏州某律师事务所。 2003年4月至2003年8月,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访问学者。 2003年8月至2003年9月,英国牛津大学法律系访问学者。 著作及论文及其他1. 《村民自治权益保障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年1月。 2.《民主与不信任》(翻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7月。 《村民自治中流动人口权益的保障》、《公益诉讼与法律制度变革构想》、《禁止“网络语汇”凸显地方立法六大缺陷》、《论治安拘留中的律师介入》、《论治安拘留中的律师介入》、《论人民代表代表性的完善》、《完善人大代表代表性的探讨》、《村委会选举制度失灵的技术性对策》、《从行政诉讼走向宪法诉讼——中国实现宪政的必由之路》、战争决定权授权的宪法透视——析《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从〈政府采购法〉反思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评〈政府采购法〉第58条》 3. 2010年8月12日,中房协副会长朱中一在海南博鳌的一个会议上"不合适宜"的透露,中房协已多次“上书”国务院,建议暂缓出台新的紧缩性房地产调控政策, 被认为是"房地产拉动GDP"的新言论. 参考资料:2. 2006年3月, 第二卷, 第3期(总第10期) 中国律师和法学家 Journal of China Lawyer and Jurist, ISSN 1548-7695,USA 3. 黄学贤、朱中一 《政治与法律》2005年第4期 4.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村委会选举的法律规制》(编号:SK111701)的中期成果。 《淮海工学院学报(社科版)》、东吴公法网 5. 杨海坤、朱中一 《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1期、中国宪法学精萃(2003年卷)、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002年第2期 6. 东吴公法学人——朱中一 7. 中共三门峡市委党校、三门峡行政学院 8. 《诉讼法理论与实践(下)(2002年民事、行政诉讼法卷)》 9. 中国房地产协会网 10. 朱中一:慎谈救市 人民网-房产频道 11. 载《中国房地产报》 雅虎房产 12. 金融界网站 13. 海南省人民政府 14. 上海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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