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城市出租汽车协会 |
释义 | 简介中国城市出租汽车协会是经民政部登记,由城市出租汽车经营、管理者和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团结广大出租汽车经营者、管理者和相关人士,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开展行业管理工作,加强横向联系为会员单位提供多种形式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城市出租汽车事业的发展。 历史及现状:中国城市出租汽车协会创建于1986年12月6日。纵观协会的发展历史,可分为两个时期:1986年12月6日至1993年5月为初创时期1993年5月至现在为发展提高时期。自1993年5月起协会的13位工作人员陆续列入建设部社团编制,与此同时协会与依托单位脱钩,在编人员和借调返聘人员共计31人的工资劳保全部由协会自支,向协会的自主、自立、自养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主要活动:1、组织交流经营管理经验,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良好形象。2、开辟车源,争取优惠政策,扩大行业经营规模。3、开展培训教育,提高行业整体素质。4、开展行业调查,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行业基础资料。5、办好《中国出租汽车报》,加强行业宣传工作。 领导机构: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按会章规定五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是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每届任期五年,每二年召开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每年如召开一次。协会设有理事长办公会,每年召开一次。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办事机构协会的办事机构(秘书处)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由常务理事会聘任。秘书处下设:办公室、企业管理咨询部、技术咨询部、配件服务部和中国出租汽车报社。 专业委员会中国城市出租汽车协会广告委员会成立于1994年7月。委员单位由出租汽车行业的26家广告经营单位组成,广告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对全国出租汽车广告业的调查研究,定期组织全国性出租汽车广告业务学术交流研讨,为会员单位提供各类广告信息。对全国出租汽车广告业的活动,进行纵横向协调,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推动出租汽车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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