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营缮清吏司 |
释义 | 明、清官署名。营缮清吏司是明清时期工部下设的机构。具体负责估修、核销坛庙、宫府、城垣、衙署、府第、仓库、廨宇、营房、京城八旗衙署,顺天贡院、刑部监狱等工程隶属机构有琉璃窑、皇木厂、木仓等。设郎中 6人(满 4人,蒙、汉各 1人),员外郎 5人(满 4人,汉 1人),主事 5人(满 2人,蒙 1人,汉 2人),笔帖式若干人,经承11人。营缮司下分设都吏、营造、柜、砖木、杂、夫匠六科和案房、算房、火房等单位,分掌本司事务。清并掌征收木税与苇税,即所谓“工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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