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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仪征市行政服务中心
释义

机构概况

仪征市行政服务中心(下简称“中心”) 位于仪征市西园路8号,是仪征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成立于2002年4月,同年7月1日正式对外服务。目前,全市有32个部门在中心设立窗口,304项行政审批项目进驻中心开展工作,实行敞开式办公和阳光作业。其中市国土、外经贸、质监、环保、发改委、地震、建设、人防、气象、规划、建管、交通、国税、地税、工商、财政、房管、水务、司法、农林、供电、民政、文化、卫生、经贸、城管、劳动保障等27个部门设立独立窗口,另有教育、粮食、安监、民宗、商贸等5部门联合设立综合窗口集中对外服务。管理层内设办公室、业务科、督查科,主要负责对有关集中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服务指导工作。

中心自成立以来,坚持“能进则进、一事一地、充分授权”三项原则,大力推行“六公开”服务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快捷服务、保姆式服务。全面推行“四通四办制”,即应受理的事项确保畅通,出现梗阻时及时疏通,需上级解决时迅速沟通,能变通解决时主动变通。坚持事事快办,难事巧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努力做到“四个到位”,即取消事项落实到位,理顺关系授权到位,改革流程提速到位,规范运作责任到位。推出了“六个零服务”,即窗口工作全程服务零障碍、大厅服务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干部违纪零记录、岗位考核零扣分和服务质量评定制、服务效能督查制、服务水平月评制、服务责任追究制。统一编写并制作了26套,计262万字的规范性示范文本,供投资者和服务对象使用。2008年,中心与市纪委、信息办合作建立起了扬州市首家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系统专门设计了接件、办理、收费等实时监察、预警纠错、投诉处理、满意调查、绩效评估和统计分析等主题板块,对行政审批过程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察。2009年,建设项目集中收费实施“一票制”正式施行,目前有8个部门的16个收费项目,按工业项目、公益类项目、三产服务项目和房地产项目,设立具体的收费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能擅自改变或减免,一张票据注明8部门收费明细,既提高了办事效率,又规范了收费行为和自由裁量空间,以统一的、量化的、刚性的标准确立政府公信力,保证企业和群众交明白费、办放心事。

中心成立7年来,坚持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围绕“便民、高效、廉洁、规范”八字服务宗旨,创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创新运行机制,全力推行 “一个门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运作模式,加快推进“一网式”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标杆,提高行政效率,共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逾45万件,即办率达70%,征收规费18亿元,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行政服务支撑。

工作职责

市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履行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将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发证(照)、收费等事项集中到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主要职责是:

1.办理国内外投资者申请投资生产性、经营性项目等需报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各种批准文件和证照。

2.办理供电、交通等基础设施使用方面的审批。

3.办理各类经济组织的有关证照。

4.受理各类投资政策、税收政策及各类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资料发放、信息发布等事项。

5.办理有关规费的收缴。

6.办理为经济建设服务、便民服务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1.承担“中心”日常政务和有关事务的联络工作,联系落实内外事务活动。

2.参与“中心”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收发、机要、保密、文印、档案管理等工作。

3.管理“中心” 印章、介绍信。

4.负责对上级来文(含“电子邮件”)提出拟办意见,处理各级各部门的来文抄件。

5.负责日常会议的会务准备、材料整理、文稿起草等工作。

6.负责“中心”的车辆调度、实施设备维护等工作。

7.管理“中心”的人事、财务、工资、财产、福利。

8.负责和指导“中心”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事务。

二、业务科

1.负责指导各窗口的各项业务工作。

2.负责重大事项联办(联合踏勘)的组织协调和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参与周例会的会务工作。

3.参与上报事项的上报手续办理。

4.受理、整理各窗口的上报表格,做好统计、归档工作。

5.参与“中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负责和管理“中心”的咨询服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督查科

1.督促检查“中心”“五件”管理、“六制”办理的执行情况,做好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相应事项的统计、归档工作。

2.督促检查“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督促落实周例会、联审会确定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

4.负责对各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月度考核、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

5.负责“中心”的日常考勤。

6.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综合窗口

1.提供相关审批事项的政策和业务咨询;

2.协助申请人填写相关的申请书(表),帮助修订相关的申报材料;

3.负责初步审核申请人报送的材料,受理相关审批事项的申请;

4.及时准确、全面规范地将当天的项目办理情况输入中心审批信息管理系统;

5.按时将各类审批申请转交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填写项目交接清单;

6.发放各类审批项目的许可证等;

7.做好“一票制”预决算收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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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5:4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