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 |
释义 | 急性氨基甲酸酯杀虫剂中毒,又称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是短时间密切接触氨基甲酸酯杀虫剂后,因体内胆碱酯酶活性下降而引起的以毒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主要有萘基氨基甲酸酯类(西维因),苯基氨基甲酸酯类(叶蝉散),杂环二甲基氨基甲酸酯类(异索威),杂环甲基氨基甲酸酯类(呋喃丹)等品种,有选择性强、作用迅速、毒性低等优点。 西医学名:急性氨基甲酸酯杀虫剂中毒 英文名称:Acute Carbamate Insecticides Poisoning 其他名称: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 所属科室:内科 - 发病部位:全身 主要症状:头痛,头晕,肌纤维颤动,昏迷 主要病因:自服中毒,误服中毒 传染性:无传染性 发病原因多为自服或误服中毒,生产性中毒少见。 疾病代谢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可经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吸收,吸收后主要分布于肝、肾、脂肪和肌肉中。主要在肝脏进行代谢,一部分经水解、氧化或与葡萄糖醛酸结合而解毒,一部分以原型或其代谢产物经肾脏排泄。 发病机制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可与乙酰胆碱酯酶的阴离子部位和酯解部位结合,形成氨基甲酰化胆碱酯酶,从而失去水解乙酰胆碱的能力,导致胆碱酯酶蓄积并出现相应的临床表现。但氨基甲酰化胆碱酯酶易水解,胆碱酯酶活力恢复较快。 临床表现口服中毒者可在10~30min内出现中毒症状,经呼吸道或皮肤吸收者一般在2~6h内发病。 1轻度中毒:有头痛、头晕、乏力、视物模糊、恶心、呕吐、流涎、多汗、食欲不振、瞳孔缩小等。 2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加重外,还出现肌纤维颤动。 3重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加重外,并有肺水肿、脑水肿或昏迷任何一项者,可诊断为重度中毒。 诊断鉴别疾病诊断诊断依据有毒物接触史、临床表现和全血胆碱酯酶活力降低等。需与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鉴别,应注意有无本品与有机磷杀虫剂混配中毒的可能。 鉴别诊断需要进行鉴别诊断的疾病主要有急性有机磷中毒、中暑、急性胃肠炎和食物中毒等。根据毒物接触史、临床特征、血液胆碱酯酶测定及动态观察一般不难做出鉴别。 疾病治疗1、 迅速离开中毒现场,脱去污染衣服,用肥皂和温水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和指甲。清除毒物;洗胃液用2%碳酸氢钠溶液。 2、特效解毒药物:轻度中毒者脱离接触后缓解较快,可不用特效解毒药物,必要时可口服或肌肉注射阿托品,1~2mg,必要时重复1~2次,但不必阿托品化。重度中毒者根据病情应尽快达阿托品化,但一般所需总剂量比有机磷中毒时小,用药间隔时间可适当延长,维持时间相对较短。单纯氨基甲酸酯杀虫剂中毒不用肟类复能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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