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芜湖市地方志编篡委员会办公室 |
释义 |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芜湖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皖【2002】1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芜市发【2002】9号)精神,设置芜湖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芜湖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能 (一) 贯彻落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安徽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 根据国家、省地方志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编纂《芜湖市志》工作。 (三) 遵照市政府以及省地方志主管部门的要求,每年编纂出版一部《芜湖综合年鉴》。 (四) 负责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专业志编纂指导和人员培训及审定工作。 (五) 组织整理旧志,收集、整理各种地情资料,并开展编研工作,为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六) 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省志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地方志办公室设2个职能科室。 (一) 政秘科 承办机关日常工作;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起草文件;负责会务、文电处理、档案、保卫、保密、财务、人事和离退休干部等行政事务工作。 (二) 志鉴科(业务科) 制定工作规划;开展调查研究,积累资料;组织志书编纂;审定验收志稿;整理旧志,总结、交流修志经验;进行方志理论研究;培训史志编研人员;编纂出版地方年鉴;提供地情咨询服务;编写地情丛书等。 三、人员编制 市地方志办公室事业编制数6名,其中:后勤管理服务人员编制数1名。部门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政秘科1名,志鉴科(业务科)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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