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司隶校尉部 |
释义 | 司隶校尉部,于西汉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所设置,是司隶校尉的管辖地,司隶校尉也相当于一州的刺史,不过因为他所监察的是近畿各郡,所以在名义上、权力上都异于其他各州的刺史。司隶校尉与州刺史,不是行政官吏,而只是负责监察责任的人员,当然不能算是地方政府的一级。西汉时监管区域约当现在的陕西中部、甘肃东部、山西西部的地区。司隶校尉部置河东、平阳、河内、弘农、河南尹等四郡一尹,下辖55县。管辖的范围就是今陕西秦岭以北,陇县、彬县、黄陵、洛川、宜川以南,山西永和,汾西以南,霍县、沁水、阳城以西,西峡以北地区。到东汉时,司隶校尉部成为正式行政区,治所在首都洛阳,管辖范围更大,包括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河南尹、弘农郡、河内郡、河东郡,相当于现在的河北南部、河南北部、山西南部和陕西渭河平原,并列为东汉十三州之一,故也称司州。西晋沿用,仍治都城洛阳。五胡乱华后,晋室南迁,北方既失,因而废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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