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水环境质量评价因子 |
释义 | 评价因子:进行环境质量评价时所采用的对表征环境质量有代表性的主要污染元素。 选择原则:评价目的、水体功能、环境污染状况(污染源排放的污染因子)、评价标准系列和检测水平等。 一般选择能反映水体基本质量状况、在水体中起主要作用的和对环境、生物、人体及经济社会危害大的参数作为评价因子,如排放量大、浓度高、毒性强、难自然分解、易在环境和生物及人体累积、造成经济损失大的污染因子。评价因子应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能正确、客观地反映环境质量状况。 一般河流水质评价因子包括: 感官性因子:如味、臭、颜色、透明度、浑浊度、悬浮物、总固体等; 氧平衡因子:如DO(溶解氧)、COD(化学耗氧量)、BOD(生化需氧量)、TOC(有机碳总量)、TOD(氧总消耗量)等; 营养盐因子:如氨盐NH3-,硝酸盐N、。磷酸盐PO4-等等; 毒物因子:如酚、氰化物、汞、铬、砷、镉、铅、有机氯等; 微生物因子:如大肠杆菌等。 也可依化学性质分成无机物、有机物、重金属三类。 在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中: 评价项目:pH值、溶解氧、CODMn、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氟化物、挥发酚、氰化物、砷、汞、铜、铅、锌、镉、六价铬、总磷、石油类、水温、总硬度等19项(其中pH值、水温、总硬度三项参考评价,可以不评价,实评1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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