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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省部共建大学
释义

省部共建大学是指国务院部委与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的高校。主要为两类:一是:为实施国家层面的“211工程、985工程等”,建设国际一流及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中央部委拉动地方政府配套支持部属高校发展的规划,例如同济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宁夏大学等;二是:地方高校依靠自己特色在省级政府支持下积极争取国家对应部委支持以拓展教育经费资源、提升自身水平的战略,例如中北大学、河南大学、集美大学等。

中文名:省部共建大学

类别:公立大学

学校类型:综合、理工、财经、师范、民族等

主管部门:中央部委、地方政府

学校属性:985、211、省属重点大学

所属地区:中国

省部共建形成

历史上我国高等学校多隶属于国家不同的部委,各个部委办自己特色的高校。国家教育领导体制改革后,中央将原来的部委所属高校调整为教育部主管(教育部直属高校)和部分其他部委主管,其他高校改由省级地方政府管理,即形成了目前的高校隶属格局:少数中央部(委)属高校和多数地方政府所属高校。中央部属高校得到的资源较多,发展较快,而大多数省属高校得到的财政支持较少,其发展收到了一定的限制。一方面为实施国家层面的“211工程”、“985工程”、“特色985工程”等,建设国际一流及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中央部委拉动地方政府配套支持部属高校发展的规划,让更多的直属大学得到地方资助,例如同济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宁夏大学等。另一方面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是推动地方发展的软实力,是一个省的金字招牌,省级政府越来越重视区域内高校的发展。面对着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在省级区域布局极不均匀,只有少部分高校才能遴选进国家级“211工程”、“ 985工程”项目和国家部委属高校不能扩容这样的局面,高等教育资源不发达省份的政府为了做强地方高等教育,便大力支持省属高校依靠自身特色积极争取相关国家部委的资金和资源支持,以从战略上最大程度破解其发展受限的不利局面,推动自己的快速发展甚至是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于是就形成了两类“省部共建大学”。

省部共建分类

省级政府与教育部共建

省级政府与工信部共建

省级政府与财政部共建

省级政府与交通运输部共建

省级政府与农业部共建

省级政府与水利部共建

省级政府与铁道部共建

省级政府与民政部共建

省级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共建

省级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

省级政府与国土资源部共建

省级政府与国家粮食局共建

省级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

省级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

省级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

省级政府与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

省级政府与国家烟草专卖局共建

省级政府与国家审计署共建

省级政府与财政部、教育部共建

“985工程”、“211工程”

39所“985工程”高校、29所“特色985工程”高校、100多所“211工程”高校全部属于省部共建模式,其建设资金采取国家、部门、地方和高等学校共同筹集的方式解决,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给予了这些高校数额较大的拨款和支持。

教育部与省级政府共建高校

简介

2004年,教育部经过认真、慎重的论证和研究,决定与中西部无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自治区)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共建一所地方所属大学。此举旨在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高等教育的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间发展差异,提高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推进教育公平,更好地为西部大开发以及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自2004年教育部与河南省共建郑州大学以来,截至目前,教育部已与河南、新疆、云南、陕西等17个省(自治区、兵团)签订了分别共建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新疆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等22所高校的协议。共建工作开展以来,教育部与地方政府从宏观指导、政策、资金等各方面给予共建高校以大力支持,极大地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教育部将视条件和可能给予省部共建高校一定的经费投入支持,对共建高校的改革、发展、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指导与扶持,指导共建高校制订完善战略发展规划、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在区域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加强对共建高校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扶持共建高校加强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建设;吸收共建高校参加教育部召开的直属高校的重要会议,进一步推动其与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相互学习和信息交流。

名单

河南省 郑州大学(2004年2月27日)

河南大学(2008年10月17日)

新疆自治区 新疆大学(2004年3月11日)

云南省 云南大学(2004年3月11日)

广西自治区 广西大学(2004年3月18日)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大学(2004年5月14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石河子大学(2004年5月25日)

西藏自治区 西藏大学(2004年9月20日)

青海省 青海大学(2004年12月5日)

江西省 南昌大学(2004年12月15日)

井冈山大学(2007年10月28日)

贵州省 贵州大学(2004年12月23日)

山西省 山西大学(2004年12月24日)

宁夏自治区 宁夏大学(2005年4月22日)

陕西省 延安大学(2005年6月9日)

西北大学(2009年3月22日)

河北省 河北大学(2005年11月10日)

湖南省 湘潭大学(2005年12月17日)

吉林省 延边大学(2005年12月25日)

海南省 海南大学(2007年12月24日)

甘肃省 西北师范大学(2009年3月16日)

浙江省 浙江工业大学(2009年6月8日)

山东省 山东财经大学(2011年12月28日)

天津市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2年3月7日)

黑龙江省 黑 龙 江 大 学(2012年4月23日)

注:以上是省部共建地方高校,不含教育部直属高校。

工信部与教育部、省级政府共建高校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08年由原国防科技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发改委工业管理司、国家烟草专卖局合并组建,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的重要阶段。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我国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原国防科技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直属高校,有三个去向:

1、仍为中央部属高校,划归工信部直属(即国防七校),由工信部(主体)、教育部、所在省共建。

2、仍为中央部属高校,划归教育部直属(如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由教育部(主体)、工信部、所在省共建。

3、部分下放为省属高校,由所在省(主体)、工信部共建。

工信部积极支持共建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创新团队等的建设和国际合作交流的开展,对共建高校的国防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承担国防科研项目的立项、经费投入、团队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加强共建高校国防特色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其提高国防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使高校能够承担重大(重点)国防科研项目,并加快国防科研成果转化为国防科技生产力的步伐,积极建设国防特色学科专业,特别是国防特色紧缺学科专业,为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建设提供人才支持,优先向国防科技工业企事业单位输送优秀毕业生,发挥学校现有的国防特色学科、科研及人才优势,开展专题研究,为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提供咨询服务。

名单

1、中央部属高校(两部一省重点共建):

教育部、工信部、陕西省、西安市、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五方共建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教育部、工信部、四川省、成都市、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五方共建 电子科技大学

教育部 北京邮电大学

教育部、湖南省 中南大学

教育部、湖南省 湖南大学

2、省属高校(省部共建)

河北省 燕山大学

山西省 中北大学

辽宁省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沈阳建筑大学

吉林省 长春理工大学

江苏省 南京邮电大学

浙江省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江西省 东华理工大学、南昌航空大学

湖南省 南华大学

广西自治区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市 重庆邮电大学

四川省 西南科技大学

交通部与教育部、省级政府共建高校

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开展得早,早在2002年就开始了共建工作。目前与教育部或地方政府共建的高校共有八家,包括武汉理工大学、长安大学、上海海事大学、长沙理工大学、重庆交通大学、山东交通学院、集美大学、南通大学,另外还有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管理干部学院2所部直属高校和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所民航高校,形成了“8+2+2”格局。

2009年4月2日,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校长座谈会在长沙召开。来自上海海事大学、长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集美大学、山东交通学院等7所交通共建院校以及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的领导参会。高宏峰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共建院校的建设思路要突出行业特色,发挥行业优势,主动服务服从于交通行业发展,要加大科研成果的应用转化力度和产学研的推进力度,满足交通行业的科技需求,要更加注重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着力培养面向交通行业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

2010年12月15日,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校长座谈会在武汉召开,共建8所高校、2所部直属高校和2所民航高校校(院)长参加了会议。“五年投入四亿元,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工作开展得早、共建得好,在认识上有战略眼光、在行动上有战略高度,保障了行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给予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工作的高度评价。

2011年11月6日,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校长座谈会借助于重庆交通大学60周年校庆在重庆召开。“交通运输部是共建高校工作做得最好的部门,最值得肯定的是把支持共建高校的改革发展与行业规划结合起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再次肯定了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工作的成果,与会的12所高校领导介绍了各校建设发展特别是学科专业、实验室平台建设、科研创新等情况,围绕如何进一步提升共建高校培养交通运输人才的能力,更好地发挥共建高校在促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中的作用,加强各共建高校间的交流和合作等问题分别作了交流发言。高宏峰副部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从现代交通运输发展形势、存在的问题、转变发展方式的紧迫性等方面,深入分析了共建高校当前的使命、优势和机遇。希望共建高校一定要积极转变观念,切实实现从量到质、从形象到内涵的重大转变,要重视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教育质量,加强内涵建设,突出行业特色,加强共建高校的协作创新机制建设。高副部长表示,将继续大力支持共建高校的发展,从投入、机制等方面给予支持。

未来几年,交通运输行业仍处于大建设、大发展时期,各高校将紧抓交通运输行业转变发展方式的重大机遇,按照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人才需求办学,围绕行业发展新领域、新课题创新办学思路,贴近行业,突出特色,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上再上新台阶。交通运输部将继续为共建院校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智力支持。

教育部 武汉理工大学(2002年1月30日)

重庆市 重庆交通大学(2002年11月8日)

上海市 上海海事大学(2004年5月19日)

教育部 长安大学(2005年6月26)

福建省 集美大学(2007年10月15日)

山东省 山东交通学院(2007年11月14日)

湖南省 长沙理工大学(2009年4月2日)

江苏省 南通大学(2009年10月21日)

注:以上省部共建高校,不含交通运输部直属高校。

财政部与教育部、省级政府共建高校

名单:

名单

北京市 中央财经大学(2012年4月24日)

辽宁省大连市 东北财经大学(2012年4月27日)

山东省 山东财经大学

湖北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上海市 上海财经大学(2012年5月14日)

江西省 江西财经大学(2012年5月15日)

其他部委与省级政府共建高校

省级政府与商务部共建地方高校(1所)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

省级政府与国家林业局(原国家林业部)共建高校(1所)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湖南长沙)

省级政府与农业部共建地方高校(4所)

东北农业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

省级政府与水利部共建地方高校(4所)

南昌工程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三峡大学、河北工程大学

省级政府与铁道部共建地方高校(2所)

大连交通大学、兰州交通大学

省级政府与民政部共建地方高校(2所)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省级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共建地方高校(4所)

大连海洋大学、 广东海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宁波大学

省级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地方高校(1所)

沈阳建筑大学

省级政府与国土资源部共建地方高校(1所)

成都理工大学

省级政府与国家粮食局共建地方高校(1所)

河南工业大学

省级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地方高校(8所)

云南民族大学、广西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湖北民族学院、大连民族学院、、西藏民族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

省政府与国家安监总局共建地方高校(1所)

河南理工大学

省级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地方高校(3所)

成都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河南中医学院

省级政府与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地方高校 (8所)

南京工业大学、东北石油大学、西南石油大学、西安石油大学、长江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重庆科技学院、常州大学

省级政府与国家烟草专卖局共建地方高校(1所)

郑州轻工业学院

省级政府与国家审计署共建地方高校(1所)

南京审计学院

注:以上是省部共建地方高校,不含“985工程”、“211工程”、教育部等部委直属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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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2: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