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仁怀市物价局仁怀市盐务局关于加强我市盐业市场食盐零售价格管理的通告 |
释义 | 为加强我市盐业市场食盐零售价格管理,维护消费者利益,确保人民群众购买卫生、合格的碘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食盐专营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碘盐在食用环节上碘元素的损失,丰富市场供应,满足各类消费者的需要,现在我市全面推行250克纸塑小袋碘盐上市销售,并在包装上标注250克纸塑小袋碘盐零售价为0.8元/包、500克纸塑小袋碘盐零售价为1.30元/包。 二、凡经市盐务管理局批准从事食盐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严格遵守食盐零售价格规定,凡违反上述规定擅自提高价格销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经营资格,盐产品一律没收,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严厉处罚。 三、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食盐价格销售,扰乱正常食盐销售秩序的违法行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仁怀市物价局 仁怀市盐务局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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