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绿爱环保协会 |
释义 | 绿爱是于2006年9月诞生的学生环保协会,崇尚着绿色,爱,和谐的宗旨。倡导人与自然和谐,亲近自然,热爱自然,保护自然;关注校园环保,厦门环保,社会环保。有属于自己的会旗,会歌,会标。是热爱自然,爱好环保的人温馨的家,绿色爱好者之家。 协会章程章程 第一章 性质和宗旨 第一条:本协会接受厦门市环保局,厦门理工学院团委的指导,接受校学生会社团部的具体管理。 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倡导人与自然的和谐,亲近自然,热爱自然,保护自然,关注校园环保,厦门环保,社会环保。 第三条: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以及厦门理工学院社团活动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厦门理工学院在校学生 2.热爱自然,有一颗真诚的心 3.拥护本协会章程,遵守纪律 第五条:入会时间为每学年初统一招收新会员,平时申请入会须由老会员介绍入会。 第六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成为理事,副会长,会长的权利 2.对本协会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有了解、参与本协会活动的权利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身体力行并主动宣传本协会宗旨 3.按规定交纳会费,入会时每人交纳规定的会费 4.为本协会自愿服务 第八条:会员有退会自由,提出退会者,经内务部备案即予注销。 第三章 活动方式 第九条:各项活动所有会员都有提出项目的权利,并附详细的计划和资金预算,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即可实施。 由该活动负责人策划组织,会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参加,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及团委同意组成项目组 第十条:临时活动应提前通知会员,均采用海报的通知方式,个别负责人采取电话通知。 第十一条:所有活动均由社团部签字后报学校社团部审批方可举行,并对协会组织的一切活动负责, 第十二条:任何人不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以私人名义组织协会会员外出活动。 第十三条:活动资金主要来自会费,学校支持,政府资助,商业赞助,私人捐助以及一些合法的服务性收入。 协会活动2006年10月,陈明耀、王丽玲、吕美娜、林叶到集美区环保局以环保局相关人员进行了交流,并得到他们的支持 2006年10月,亲亲服装厂赞助本协会,150条协会标志——绿丝巾 2006年11月,陈丽清参加了集大,绿缘坂头水库活动 2006年12月,夏苏凤参加了厦门高校社团联盟会议 2006年12月,接受了中国高校护鸟联盟免费赠送的《中国鸟类观察》期刊 2007年3月,王丽玲、沈惜强、李冰多次参与厦门山鸟组织的会议,商议马拉松无烟跑道志愿者之事 2007年3月,本协会和厦大绿野,集大环协,召开经验交流会 2007年4月,扬琪等人参与厦门绿拾字协会的历会,商议鹭岛关爱日活动等问题 2007年5月,陈明耀参加厦门青年志愿者协会表彰大会,并当选为理事 2007年5月,夏苏凤参加厦大组织的五一营 2007年5月,沈惜强参加集大组织的五一营 2007年5月14日,理事和部分会员参加了中国民间环保运动第一人唐锡阳老师在集美大学的作做关于“大学生绿色营”演讲。 协会合作伙伴: 厦门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集美环保局 厦门绿拾字协会 厦门山鸟协会 厦门大学绿野协会,厦门大学环保协会 集美大学环抱协会,集美大学绿缘协会 华侨大学环保协会 厦门理工学院摄影协会 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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