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复之 |
释义 | 刘复之 1917年3月出生,广东梅县人。曾任司法部部长(第三任),公安部部长(第五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文名:刘复之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广东梅县 出生日期:1917年3月 职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名誉会长 毕业院校:陕北公学(人民大学前身) 简介司法部原部长(第三任),公安部原部长(第五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 刘复之 1917年3月出生,广东梅县人。1937年11月革命,入陕北公学(中国人民大学前身)学习,后在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3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0月任朱德、刘伯承、邓小平秘书。1941年任八路军129师政治部锄奸部副科长,科长,八路军野战政治部锄奸(保卫)部部员。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社会部科长,中央局冀鲁豫土改工作团组长,中共中央华北局社会部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兼第1处处长。1949年8月任中央军委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任公安部办公厅主任。1964年2月任公安部副部长。后任公安部部长。“文化大革命”中下放黑龙江劳动。1973年10月-1975年2月关押。1977年11月后任文化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第1秘书长,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秘书长。1982年5月任司法部部长,党组副书记兼中国政法大学第一任校长。1983年4月任公安部党组书记,公安部部长兼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1政委。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1988年4月在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职到1993年5月)。1990年4月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第7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第12届中央委员,第13届代表、第13届中顾委委员,第15大特邀代表。 刘复之担任下列社会兼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2届常务理事会名誉会长;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名誉会长;1993年6月任中国高级检察官教育基金会名誉理事长; 1995年5月被推举为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名誉理事长。 2005年9月被推举为中国警察协会名誉主席 刘复之回忆录《刘复之回忆录》 著译者:刘复之 出版社:中央文献 出版日期:2010-06-01 内容简介 《刘复之回忆录》记录了刘复之的生平事迹。如果你到梅县机场,你可以看到机场大楼上有两个大字——梅县,题字人是刘复之。 刘复之是当今仍在世的少数中共元老之一,早几年离休了。他曾任公安部办公厅付主任、主任、付部长、部长、离休前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半个多世纪的革命生涯中,他出生入死,经历风风雨雨,毕生贡献于中国的公检法事业…… 相册百度百科中的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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