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立木南门 |
释义 | 立木南门 (lì mù nán mén) 原文:(商鞅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zhé)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解释:立木:竖木于地上。用具体事实来证明新的法令、制度一定要推行开来。多用于形容取信于民。怪:以......为怪。 出处:《史记·商君列传》:“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行徒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译文: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两金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金子”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两金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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