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无文 |
释义 | 李无文,男,汉族,1967年1月生,浙江青田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5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履历1984.05——1990.03,永嘉县工商局工作; 1990.03——1993.06,温州市鹿城区监察局科长; 1993.06——2001.09,中共温州市鹿城区纪委常委; 2001.09——2003.06,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2003.06——2005.07,中共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党委书记; 2005.07——2008.07,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新疆民丰县委副书记(挂职); 2008.03——2009.12,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常委、瓯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09.12——2011.04,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兼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副主任、市高教园区建设管委会副主任; 2011.04——,中共瑞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副主任。 2011.11.14----任中共瑞安市委副书记,提名为市长候选人。 2011.11.25瑞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李无文为瑞安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2012年1月至今任中共瑞安市市委副书记、瑞安市人民政府市长。 分工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 协助负责监察、审计、人事方面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市政公用事业、旧城改造、房产管理、新区管理和开发、住房制度改革、国土资源、地质矿产、环境保护、生态市建设、旅游、人民武装、公安、司法、法制、信访、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关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应急办、督查室、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无线电管理办、政府研究室)、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旧村办)、环保局(生态办)、房管局(住房办)、市政园林局、旧城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新区管委会、风景旅游局、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人防办、审管办、公共资源管委办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事务局、纠风办、预备役营、市政府各驻外办、城市公园管理建设指挥部、滨江大道工程建设指挥部、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办及温瑞塘河工程建设指挥部、市区集镇供水工程建设指挥部、凤山水厂工程建设指挥部、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设指挥部、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指挥部、万松东路延伸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及驻瑞部队、文明办、公积金管理瑞安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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