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伯承 |
释义 | 简介李伯承,男,汉族, 1953 年 3 月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现任长春师范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 工作分工: 主要负责后勤、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分管后勤服务处、基建物业管理处、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 。 联系单位: 重点联系外语学院、传媒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 履历1974 年 8 月至 1977 年 9 月为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学生。 1977 年 9 月至 1980 年 8月任长春市郊区教育局教研室中学语文研究员; 1980 年 8 月至 1983 年 3 月任长春市郊区区长秘书; 1983 年 3 月至1988 年 10 月任长春市郊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政府党组成员; 1988 年 10 月至 1989 年 11月任吉林省委办公厅秘书处秘书、科长; 1989 年 11 月至 1994 年 11 月任吉林省委办公厅老干部处副处长; 1994 年 11月至 1998 年 3 月任吉林省委办公厅老干部处党总支书记兼副处长; 1998 年 3 月至 1998 年 7月任吉林省委办公厅老干部处党委书记兼副处长; 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9月任吉林省政府接待办(省政府序列、副厅级部门)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0 年 9 月至 2002 年 4月任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2002 年 4 月至今任长春师范学院副院长。 荣誉在担任中共吉林省委老干部处党委书记期间,多次被省委办公厅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老干部处党委分别被中共吉林省委和中共中央组织部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在担任吉林省政府接待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间,圆满完成了接待国家主要领导人等工作任务,并受到各级领导好评。 在调研与决策、理论与实践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成就和建树,独撰、合著 8 本书,近 300万字,均由吉林人民出版社等出版发行。其中,《庭院经济大有可为》一书,在中共吉林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进行推广。还被报刊、杂志采用稿件千余篇,作品多次获国家级和省级奖励。近年来,对党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政府公务接待工作、政府宾馆管理工作及高校后勤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实践,在各级刊物、杂志上发表多篇论文,其中《高校后勤领导须提高三个水平》等 3 篇论文均被评为世界优秀论文,有一篇获吉林省政府三等奖。 受贿吉林省纪委2010年9月26日召开会议,通报2010年以来查办的五起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情况。 长春师范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李伯承受贿案。李伯承(副厅长级)在担任长春师范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期间,利用主管学院后勤、基建、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提供帮助;利用担任学院党委常委的职务便利,在人员调入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李伯承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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