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东仪天主教会 |
释义 | § 东仪天主教会 § 正文 东仪天主教是从希腊正教会、俄罗斯正教会和一些较小东方古老教会中分离出来而参加天主教会者,他们承认教皇的首脑地位,但继续保持各自原有的东派传统礼仪和特点,而不受拉丁语系天主教会之礼仪和规章的约束。曾被称为合并派教会,音译作攸尼亚特教会,但因被认为带有贬意,而未用作正式称谓。 特点 东仪天主教会在许多方面有别于拉丁语系天主教会。如在礼仪方面,圣餐礼中大都不用无酵饼而用有酵饼;在自身划十字时,横线从右肩到左肩,而非自左至右;只用平面的圣画像而不用立体的圣像雕塑等。在文字方面主要用希腊语、叙利亚语、古斯拉夫语、阿拉伯语、科普特语、亚美尼亚语等而不用拉丁语。在体制方面,设自治的宗主教制、终身助祭制,除隐修士和主教外,一般教士可不守独身。不受1917年教廷颁布的《天主教会法典》的约束,在其2414条法典条款中,认为仅有16条对它有效。此外,在教堂建筑、服饰、用品等方面也均保持东派教会的传统特色。 派系 ①拜占廷礼(希腊礼)东仪天主教会。(a)罗西尼亚教会。从希腊正教会分出。1589年莫斯科正教大主教区成立后,波兰境内奉希腊正教的罗西尼亚人主张同天主教合并。1596年在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今属苏联)与教廷代表签署联合文书,从此被称为罗西尼亚派。后来,其教徒集中于乌克兰,形成乌克兰教会,用古斯拉夫语行使希腊礼仪。1946年起,该教会改由俄罗斯正教会莫斯科牧首管辖。60年代,原乌克兰教会大主教到达梵蒂冈后,被教皇任命为枢机主教。1980年3月,教皇约翰·保罗二世宣布不承认1946年教会体制和管辖权的改变。目前,罗西尼亚教会在欧美等地乌克兰移民中仍有流传;计有美国3个主教区,加拿大5个主教区,巴西和阿根廷 3个主教区。在欧洲和澳大利亚也有一些信徒。另有一些信徒分散在南非、美洲和波兰的拉丁教会内。他们皆用古斯拉夫语行使希腊礼仪,但也吸收了一些拉丁礼仪的成分。(b)麦勒卡教会。原属较小东方古代教会之一的麦勒派教会。麦勒卡意为服从皇命者。古代麦勒派教会由拥护卡尔西顿公会议之决定而反对基督一性论,并奉叙利亚君主为教主的阿拉伯人教徒组成,主要分布于古代叙利亚和埃及。1724年该教会的安提阿宗主教西里尔六世带领一部分教会并入天主教会,成立东仪教会安提阿自治宗主教区。目前主要分布于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用阿拉伯语行希腊礼仪,在某些礼文中使用希腊文,并吸收了少量拉丁礼仪成分。(c)东欧和巴尔干半岛的东仪教会。分布在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希腊和南斯拉夫的塞尔维亚地区。皆行希腊礼仪。(d)在意大利南部(包括西西里和科西嘉岛)有一个意大利-希腊东仪教会,现趋向拉丁化。 ②安提阿礼 (叙利亚礼)东仪天主教会。(a)马龙派教会。原为叙利亚的一个较小东方古老教会,传说7世纪由马龙所创 (一说始自5世纪)。成员为说阿拉伯语的叙利亚人。反对基督一性论。12世纪末并入天主教会(他们则自称从未脱离过罗马教会)。在贝鲁特有自治宗主教区。主要分布于黎巴嫩和叙利亚,在美国移民中亦有该派信徒。使用叙利亚文和独特的马龙派礼仪。16世纪以来,在礼仪和服饰上逐渐拉丁化。(b)马兰卡派教会。主要在印度喀拉拉邦。原属印度南部的聂斯托利派。16世纪在葡萄牙人影响下,接受天主教会管理,仅留一东仪大执事。1930年正式并入天主教会。在特里凡得琅有省主教区。使用叙利亚文和叙利亚礼仪。(c)叙利亚公教会。由叙利亚雅各派教会(基督一性论派)分出。1653年与来自印度南部的马拉巴教派合称叙利亚正教会。1783年与天主教会合并,改称叙利亚公教会。首脑为安提阿宗主教,驻黎巴嫩贝鲁特。使用叙利亚语和阿拉伯语。 ③亚历山大礼(科普特礼)东仪天主教会。(a)科普特公教会。从埃及科普特教会分出。18世纪初并入天主教会。设有自治宗主教区。宗主教驻开罗。使用科普特文(古埃及文)和希腊文。近年趋于使用阿拉伯文。(b)埃塞俄比亚公教会。18世纪从埃塞俄比亚科普特教会分出并入天主教会,但继续使用科普特礼仪而具埃塞俄比亚特色。设有自治宗主教区。宗主教驻亚的斯亚贝巴。分布在埃塞俄比亚和巴勒斯坦。 ④迦勒底礼东仪天主教会。马拉巴教会,从印度东南马拉巴地区的聂斯托利派教会分出。16世纪受葡萄牙人影响而并入天主教会。第一次梵蒂冈公会议后又有 3万人退出。设有宗主教区。宗主教驻巴格达。使用叙利亚文和马拉巴礼仪。另有叙利亚马拉巴派教会。1552年并入天主教会。信徒主要分布于小亚细亚一带。使用叙利亚语和阿拉伯语。 ⑤亚美尼亚公教会。18世纪中叶从东方古老教会之一的亚美尼亚教会分出而并入天主教会。设有宗主教区。宗主教驻西里西(今属土耳其)。1945年亚美尼亚籍宗主教亚加齐尼被教皇庇护十二世任命为枢机主教,后任教廷传信部部长。信徒主要分布于苏联亚美尼亚加盟共和国、罗马尼亚等地。使用古亚美尼亚文和亚美尼亚礼仪。 ⑥罗马教廷东仪教会部。1862年教皇庇护九世于教廷中增设东仪教会部,专管东仪天主教会事务。1908年庇护十世将之并入传信部。1917年教皇本笃十五世又予以恢复,并授予相当于其他圣部对拉丁教会的一切权力。部长由教皇兼任,下设秘书长,由一位枢机主教担任;另有16~20位枢机主教分任秘书、参赞、顾问,并有东仪教会教士参加。同年,又附设东方研究院(1922年后交耶稣会管理),专门培养东仪教会的神职人员和派往这些教会工作的西方教士。研究院设8种东方语言学科(包括土耳其语),并邀请正教教士进行学术研究。1928年教皇发表《东方事务通谕》,呼吁全教会关心东仪教会问题。近年来,梵蒂冈常通过东仪教会与东正教会以及其他较小东方古老教会进行对话,并通过分布在东南欧国家的东仪天主教徒推行教皇的“东方政策”。1980年,教皇约翰·保罗二世不再兼任东仪教会部部长,以一名枢机主教代之。 § 配图 § 相关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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