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张俊雄 |
释义 | § 基本资料 姓名:张俊雄 生卒:1938年3月23日 描述: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现为“海基会”董事长。 籍贯:台湾嘉义县 § 个人概述 主张“台独”,鼓吹台湾前途须由全体住民共同决定。针对祖国大陆提出“在一个中国原则下谈判”的立场,表示两岸不妨将主权问题暂搁一边,推动两岸互惠交流,时机成熟后再谈也不迟。强调“统一的事不应先下定论,如果有一天,大家感觉统一是好的,台湾民意自然会支持,两岸就能统一”。现大肆鼓吹“公投制宪”、军购。 § 职业生涯 1962年起任律师。1980年任“美丽岛事件”案中高俊明、林弘宣等牧师的辩护律师。1983年12月当选增额“立法委员”,1986年12月、1989年12月当选连任。1986年任民进党创党10人秘密小组成员,11月当选该党第1届中央执行委员。1987年9月任高雄市党部执行委员。1988年当选民进党第3届中央常务执行委员、政策协调委员会主任委员。1989年当选民进党第4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992年为民进党福利国连线成员,后任总召集人。1992年12月当选第二届民进党不分区“立法委员”。1993年12月任民进党“中国事务委员会”委员。1995年12月和1998年12月连续当选第三、四届“立法委员”。曾任“立法院内政、交通、司法委员会”召集委员,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总召集人。1994年获民进党提名竞选高雄市长落败。1996年6月当选民进党中央党部政策委员会执行长。1998年7月当选民进党第八届中常委。2000年任民进党“总统”竞选指挥中心总干事,5月出任“总统府”秘书长、发言人,同年8月转任“行政院副院长”兼“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10月接替唐飞出任“行政院院长”。2002年2月被陈水扁聘任为有给职“总统府资政”,后因转任民进党秘书长,转聘为无给职的“总统府资深顾问”。2000年、2004年两次担任陈水扁“总统”竞选总部总干事。2002年7月被指定为民进党第10届当然中央常务执行委员,并任中央党部秘书长、人事评议委员会召集人。是民进党在高雄地区头面人物。与基督教长老教会关系密切,经常参加该组织活动。2004年12月当选第六届民进党不分区“立委”。 还历任基督教长老教会公报社理事、理事长,高雄市律师公会理事,高雄市平民法律服务中心委员,志愿律师。1981~1986年高雄市基督教青年会理事长及多家工会法律顾问。1983~1994年任高雄市生命线监事。 § 个人荣誉 § 个人影响 § 人物评价 § 相关链接 游锡堃 吕秀莲 台湾前总统李登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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