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鸿训 |
释义 | § 简介 刘鸿训(1565~1634)字默承,号青岳,周村区太和庄人,刘一相之子。1613年(明万历四十一年)中进士。先授庶吉士,后改授翰林院编修,参与修国史。1620年(明泰昌元年),出使朝鲜,回国时辽阳被清军占领,朝鲜为其建造二艘洋舰,让他绕道回京。途中曾收容难民同行。后被任为右中允,又改任左谕德。1626年(明天启六年)担任少荫事官,忤魏忠贤专权,被贬职为民。1628年(明崇祯元年),奉旨还朝,官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并参预处理国家大事。此时,魏忠贤虽贬,但其党羽尚在,每逢有提出新建议者,常遭其攻击,大臣多不敢言。刘鸿训则力主正义,痛斥魏党杨维垣、李恒茂、杨所修、田景新等人互相勾结狼狈为奸的行为。后遭奸佞陷害,被贬往代州守卫边防。1634年(明崇祯七年)五月,刘鸿训在边防营地去世。 § 作品 著有《四素山房集》、《皇华集》、《玉海纂困学纪闻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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