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昆明市网吧行业协会 |
释义 | 昆明市网吧行业协会是昆明市区范围内互联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企业)和管理工作者及有关人士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协会宗旨是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加强行业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切实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普及网络知识,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良好的社会环境,为繁荣昆明市的文化市场,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 业务范围(一)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工作; (二)密切行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反映行业的意见、建议和正当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行业间的了解、交流和合作,沟通信息,交流经验。 (四)组织本行业的业务技术培训;研究制定行规行约,开展行业自律活动; (五)建立咨询服务机构,为会员提供信息、技术质量、物资调剂等咨询和服务; (六)增进与外省市行业的联系与协作,推动我市网吧行业的技术改造和外向开拓; (七)开展健康有益的联谊活动,引导会员敬业守法、维护社会公德; (八) 承担会员单位及其它社会团体或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事项。 协会章程昆明市网吧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定名为:昆明市网吧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名:KunmingWebBarsAssociation。缩写:KMWBA 第二条:本会是昆明市区范围内互联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企业)和管理工作者及有关人士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加强行业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切实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普及网络知识,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良好的社会环境,为繁荣昆明市的文化市场,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 第四条:本会接受昆明市文化局的指导和昆明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在昆明市大树后营省外文书店二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工作; (二)密切行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反映行业的意见、建议和正当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行业间的了解、交流和合作,沟通信息,交流经验。 (四)组织本行业的业务技术培训;研究制定行规行约,开展行业自律活动; (五)建立咨询服务机构,为会员提供信息、技术质量、物资调剂等咨询和服务; (六)增进与外省市行业的联系与协作,推动我市网吧行业的技术改造和外向开拓; (七)开展健康有益的联谊活动,引导会员敬业守法、维护社会公德; (八) 承担会员单位及其它社会团体或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事项。 第三章 会员第七条:凡昆明市范围内取得合法开业资格的网吧业主,可申请加入为本会的单位会员;公民,可申请加入为本会的个人会员;其它企事业单位自愿加入并拥护本会的章程,经本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可申请加入。 第八条: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拥护本会的章程。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填写会员登记表;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本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要求本会组织业务、技术交流; (六)要求本会的咨询服务机构在业务范围内为其提供服务;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二)积极支持并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引导社会公众文明上网、健康消费,制止营业场所内不文明的现象;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和学术论文;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个人会员除外)。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取得会员资格的网吧业主,终止其经营项目的,其会员资格自动注销,其在本会担任的职务一并予以解除。对原为会员单位的网吧,在变更负责人后的单位应进行重新确定其是否仍愿意成为会员。若愿意则可办理更名手续,若当事人不愿意,则可写申请退出。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职责、议事规则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会费标准;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必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过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换届时,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过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二条:本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昆明市网吧行业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届,秘书长为专职管理 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六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二)协调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经费第二十七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政府资助,社会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九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事先接受财务审计并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民间非营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应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二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三十三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书面终止意见。 第三十四条:本会终止意见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五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七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2006年9月30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四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自昆明市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协会会员凡昆明市范围内取得合法开业资格的网吧业主,可申请加入为单位会员;公民,可申请加入为个人会员;其它企事业单位自愿加入并拥护章程,经本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可申请加入。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