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江门市盐务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江门市盐务局是江门市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全市的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稽查工作,正处级建制,隶属于广东省盐务局。 江门市盐业总公司是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成立于1950年10月,负责辖区内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公司系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AAA级企业。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历史沿革1950年l0月下旬,两广盐务局华南盐业分公司江门支公司成立,下设阳江盐业批发处、三埠分销处及石岐、新塘供应站,负责批发、供应所辖各县生产和生活用盐。 1964年公司更名为中国盐业公司广东省公司江门分公司,下辖江门、石岐、三埠3个供应站。 1974年改名为江门盐业公司。 1984年3月江门盐业公司接管阳江供应站,供应区域增加阳江、阳春、恩平3县。 1985年1月广东省盐业公司运销部接管石岐供应站后,江门盐业公司划出中山、珠海、南海、番禺、顺德等地区的供应、管理权。此时的江门盐业公司下辖江门、三埠、阳江3个供应站,负责供应江门、新会、开平、恩平、鹤山、高明、新兴、阳江、阳春及斗门县部分地区用盐。 1989年5月广东省盐业公司接管阳江盐业分公司后,江门盐业公司划出阳江、阳春、恩平3县供应区。 1992年6月江门盐业公司接管广东省盐业运销公司台山分公司。 1993年5月l5日改名为广东省江门盐业总公司,先后下设江门分公司、三埠分公司、台山分公司、新会分公司、鹤山分公司、恩平分公司以及江门市盐业物资供销公司等6个主营盐的分公司和1个非盐经营公司。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广东省有关盐业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盐业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市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 (四)负责审核和发放有关食盐许可证工作; (五)依照有关规定,对全市食盐生产、销售、调拨等专营工作实行管理,维护食盐生产、运销秩序,确保合格碘盐供应; (六)组织实施全市盐业行政执法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走私盐等活动和组织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 (八)研究提出改革和完善盐业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组织机构盐务局内设盐政法规科、盐政执法大队;盐业公司内设办公室、财务部、专营部等。 下辖江门市盐务局、开平市盐务局、台山市盐务局、新会区盐务局、鹤山市盐务局、恩平市盐务局(江门盐业分公司、开平三埠盐业分公司、台山盐业分公司、新会盐业分公司、鹤山盐业分公司、恩平盐业分公司、江门市盐业物资供销公司等6个主营盐的分公司和1个非盐经营公司) 领导班子彭双林:江门市盐务局局长、江门市盐业总公司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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