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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剑桥柏拉图派
释义

简介

剑桥柏拉图派 Cambridge Platonists

17世纪英国的一个唯心主义思想流派。其成员是一批宗教家和哲学家,他们企图用柏拉图主义代替日益衰落的亚里士多德主义作为基督教的理论基础,以调和基督教道德和文艺复兴的人道主义(见人文主义),调和宗教和科学、信仰和理性。成员中绝大多数出身剑桥大学并在剑桥工作,因而被称为剑桥柏拉图派。

17世纪英国剑桥大学内一批反对加尔文主义的神学家。1633-1688年,由英格兰剑桥大学的哲学家和宗教思想家组成,其中心主要在基督学院和以马内利学院。该派立场摇摆于清洁派和圣公会高教会派之间,试图通过寻求哲学和神学之间的关系将柏拉图,特别是新柏拉图主义的理想主义应用于宗教研究。

代表人物

本杰明·惠科特(Benjamin Whichcote)、拉夫·卡德沃思(Ralph Cudworth)、亨利·莫尔(Henry More)、史密斯(John Smith)、坎伯兰(Richard Cumberland)、格兰维尔(Joseph Glanvill)、诺利斯(John Norris)、卡尔福维尔(Nathaniel Culverwell)以及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等。

历史沿革

剑桥柏拉图派形成于17世纪30年代,开创者是B.威契科特(1609~1683)。威契科特虽然没有对柏拉图的学说进行系统的研究和阐述,但是他热衷于柏拉图的伦理思想,引导他的追随者研究柏拉图和新柏拉图主义者的著作,被公认为剑桥柏拉图派之父。在他的信徒中,J.史密斯(1616~1652)首先试图系统地表述剑桥柏拉图派的观点,H.莫尔(1614~1687)和 R.库德沃斯(1614~1687)最终完成了这项工作,成为这一派最主要的思想代表。剑桥柏拉图主义者J.沃辛顿(1618~1671)、G.拉斯特(?~1670),S.帕特里克(1620~1707)和 E.福勒(1632~1714)主要是牧师而不是哲学家,他们在扩大剑桥柏拉图主义的影响方面起了重要作用。此外还有一些深受威契科特的影响,但没有完全接受剑桥柏拉图派的伦理和宗教观点的思想家,例如P.斯特里、N.卡尔弗韦尔、R.坎伯兰和牛津大学的J.格兰维尔等,他们往往也被看做是剑桥柏拉图派的成员。到了80年代,剑桥柏拉图派逐渐走向衰落。出身牛津而一度接近剑桥柏拉图主义的J.诺里斯的思想,可以说是剑桥柏拉图派的最后的余波。

主要思想

反对加尔文关于整个人类都己堕落的思想;认为人作为被上帝赋予理性的创造物并不仅仅具有推理能力,而且还蕴藏着内心之光;认为作为事物内在本质和理想世界法则一部分的正确和错误都带有明显的个人意志的特征,而这种个人意志甚至连上帝的意志也无法改变;声称上帝的启示只是对现存真理的一种补充。承认哲学的有限性;相信某些知识是无法用理性理解的,因为它是上帝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表现;坚持认为除了人心灵中无限的意识外没有什么可以解释宗教现象。由于剑桥柏拉图主义者采用神秘主义的方法理解上帝,因而使他们免于被自然神论者的理性主义所窒息。该派主张在教会内部要相互宽容和理解。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牛顿与剑桥柏拉图派重要成员如莫尔、卡德沃思尤其是巴罗有着良好的关系,但他却从一开始便拒绝接受这个学派的唯理智论神哲学学说并以此为基础建构自己的自然哲学,倒是采纳了波义耳式的建构自然哲学新体系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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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16: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