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胡应魁 |
释义 | 胡应魁字鹤清(?-1807年),中国清朝官员,本籍中国江苏。胡应魁於1803年(嘉庆8年)接替吉寿,於台湾两度担任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又称淡水同知,为台湾清治时期的重要地方官员,官职品等为正五品,专司负责北台湾内政,为驻守於淡水厅的地方父母官。因为当时淡水厅管辖区域约今台湾基隆至新竹,因此实为北台湾的统治者。1807年,他因疾卒於任。 前任: 吉寿 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 1803年上任 继任: 茅琳 前任: 程文炘 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 1807年上任 继任: 翟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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