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
释义 |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工作部门。 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呼市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呼市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并指导协调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教育经费,研究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建设资金管理制度的办法;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四)综合管理全市的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办学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和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规划并实施师资培训,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和教师继续教育、职工教育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指导全市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市学校的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学校干部工作;负责学校稳定,统筹指导各类学校德育教育工作和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管理全市教育系统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方针;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毕业生就业。 (九)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工作。 (十)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组织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程序考核任免相关单位的领导干部。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东街市党政办公大楼1167室 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做好党务工作;搞好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负责做好群团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文秘档案、督查、信息、信访等工作;组织研究教育事业发展战赂和规划;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开展教育政策研究;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申报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考核、评优、奖惩、评选特级教师等工作;负责人才交流、人员调配、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负责干部统计工作。 财务科 会同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教育专项经费和其他教育经费;研究制定教育经费筹措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基建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的计划、规划、审计、统计分析等工作;指导学校后勤体制改革和中小学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等工作。 民族教育科 协调管理全市民族教育工作,编制民族教育发展规划;负责民族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族学校高中毕业证书管理及验印工作,指导民族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基础教育科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民族基础教育、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和德育工作;制订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规范教材管理;负责局属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高中毕业证书管理及验印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和教科研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民族职业教育、中等及以下成人教育工作;负责职业、成人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毕业证书及专业技术证书管理验证工作;指导全市中等专业学校的体制改革工作,统筹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中等及以下成人教育工作。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宏观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组织各类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活动;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教材建设和专业师资培训,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和学生军训工作。 督导室 负责制订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办法和综合评估标准,以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依据,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各旗、县、区“两基”的实施和巩固提高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 政策法规科 负责研究制订呼市教育法制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呼市教育局综合性教育法规、规章草案及有关文件;指导全市教育法制建设工作;宏观指导全市教育综合治理工作,抓好各直属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师资培训与语言文字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制订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呼市地区汉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应用情况;指导教育系统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团委 综合管理局属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组织开展青少年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参加业余党校、团校、军校活动,积极培训团队干部、学生干部等。 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围绕上级纪检、监察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履行两种职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现象等。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