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黑龙江大学国防生 |
释义 | 国防生英姿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依托地方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含符合保送条件的保送生)招收的和从在校大学生中选拔培养的后备军官。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完成规定的学业和军政训练任务并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 制度规定为贯彻落实黑龙江大学《关于抓好国防生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对国防生实施有效的准军事化管理,依据黑龙江大学有关规定及军队的条令条例,制定本制度规定。 一日生活制度国防生应按照准军事化标准进行管理,结合地方院校的实际特点,建立规范的一日生活制度。 一、国防生按照军校管理结构模式设立中队、区队、班的建制。中队长由选培办担任或由学员代理,区队长、班长、副班长由学员担任,并且轮流代职。 二、国防生平时每天按照起床、早操、整理内务和洗漱、开饭、上课、午休和看新闻、晚自习、就寝等安排一日生活。 三、每周一至周五出早操,时间为早6:10---7:00,如双休日和节假日进行军政训练,则当日正常出操。 四、每周日晚9:00召开班务会,小结讲评全班一周的工作。要求做到个人有发言,会议有记录,中队及选培办将定期进行检查。 五、国防生应按时起床、出操及时参加集体活动,因故不能出操,应提前请假,批准后方可不出操。特殊情况未能及时请假的,应先到操。 六、国防生应统一作息,如熄灯后学习,必须在宿舍楼的活动室进行,并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 内务卫生一、国防生应按照准军事化标准整理内务卫生,模范遵守学校舍务管理规定。 二、正课时间未经允许,禁止在宿舍内逗留。非休息日的课余时间禁止在宿舍内打闹、娱乐和上床休息。 三、宿舍和自习室内物品摆放统一、整齐,做到学习后和离开后室内的整洁。 四、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严禁乱扔杂物和随地吐痰。 五、宿舍内只准悬挂和张贴规定的图、文、像、表。换洗的衣物要及时清洗,并在指定的区域内凉晒和及时收回。 会议制度一、国防生中队每月召开一次队务会,由中队领导主持,班长以上人员参加,总结中队当月的工作,并研究布置下月的工作。 二、区队每月召开一至二次会议,由区队长主持,班长、副班长参加,主要由班长汇报近阶段的班级的工作情况(内务卫生、军事训练、文化学习、规范管理),并研究本区队工作。 三、班务会每周一次,由班长组织,时间为每周日的晚上9:00,进行一周工作的小结讲评。 四、国防生对每月或者一个工作阶段召开一次全体国防生大会,由中队领导主持,全体国防生参加,听取国防生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传达和布置下一阶段的学习训练任务。 请销假制度一、国防生不参加军政训练,或不参加选培办统一组织的各种活动,必须请假,归队后及时销假。请假一小时以内由区队长批准;一小时以上由中队长批准。 二、国防生日常请假由院系批准,请假一日以上必须由本人持假条报选培办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仪容、着装、举止一、国防生头发应当整洁。男学员不得留长头发、大鬓角和胡须;女学员发辨不得过肩,不得戴假发染发、烫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染指甲;着军装时不得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 二、国防生参加军政训练或选培办组织的集体活动,必须统一着装,并按照要求佩戴各种徽章(平时上课、外出及业余时间不得着装),按照《中华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的要求规范自己的举止言行;参加非军队组织的集体活动时,应服饰整洁,行为规范,自觉养成。 三、国防生必须举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穿着军装时,不准袖手、背手和 将手插入衣袋,不得边走边吃东西,不得搭肩楼背。 四、国防生不得进入地方营业性的舞厅、歌厅、游戏厅和网吧及其他娱乐场所,在校学习期间不提倡谈恋爱。 五、国防生应文明交往,自觉维护军人形象。 国防生的礼节国防生必须遵守以下礼节: 一、在参加军事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五章执行。 二、在参加非军事活动时,必须遵守以下礼节: 1、在听到首长、老师或上级呼唤自己时,应立即答“到”。在接受首长或上级的命令、指示时,应回答“是”。 2、在进见或遇到首长、上级或老师时,应主动问好、着军装时应敬礼。 3、在室内,上级或老师到来时,应立即起立;部队首长到来时,在场国防生骨干应组织报告。 4、进入首长和上级的 办公室时要报告,进入老师和领导的办公室时要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5、在其他的时机与场合也应讲文明、懂礼貌,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 各级职责一、国防生守则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关于军队建设方面的理论和论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刻苦学习,积极上进,圆满完成学业。 3、积极参加军政训练,按规定完成军政训练科目,达到大纲要求。 4、服从选培办的准军事化管理,以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5、尊重师长,服从上级,团结同学,爱护集体,争做大学生的模范。 二、中队领导职责 中队领导是选培办所指定的负责国防生行政管理和军政训练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熟悉掌握全队国防生的思想、学习和、训练情况,根据军队及学校的要求,落实安排工作,督促所属人员贯彻执行。 2、抓好全中队人员的文化学习、军政训练和日常鼓管理。 3、及时向国防生传达选培办的指示,了解国防生的意愿,及时向选培办汇报。 4、关心所属人员的生活及学习情况,协助学校和选培办解决国防生的实际问题。 5、带领所属人员完成学校及选培办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区队长职责 区队长是国防生中的骨干,对本区队的国防生有组织、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其一般职责是: 1、协助中队领导抓好所属人员的文化学习、军政训练和日常管理。 2、了解所属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汇报、解决所属人员的实际问题。 3、监督检查所属人员遵守军队的条令、条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实施有效的管理。 4、带领全区队人员完成学校及选培办赋予的其他任务。 四、班长职责 班长是国防生班的骨干,是全班学习训练的组织人员和负责人,其一般指责是: 1、协助区队长抓好全班人员的文化学习、军政训练和日常管理。 2、掌握全班人员的思想状况,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班组团结。 3、督促检查全班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军队的条令条例,并实施有效的管理。 4、带领全班人员完成选培办及学校赋予的其他任务。 全程考核淘汰制度一、选培办和学校应加强对国防生的教育界管理,对国防生实行全程考核淘汰。 二、国防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淘汰: 1、政治立场不坚定,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或行为,参见非法组织者。 2、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受到司法和公安机关处罚者。 3、违反校规校纪,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以上者。 4、本人要求解除国防生协议者;中途退学或转学者;思想消极,学习不努力,训练不积极,无故不参加各项活动,经教育不改者。 5、因主观原因不能按学制完成学业、推迟毕业者或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者;累计有二门课程(含军政训练课)或一门考试课程经补考不及格者;累积极补考五门或五门以上课程者;毕业时未达到所规定的国防生基本素质要求者。 6、因身体的原因,在一年治疗后扔不符合检查标准者。 7、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作为国防生进行培养者。 三、被淘汰的国防生必须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并予以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因上条的第1、2、3、4 款原因被淘汰的国防生,除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外,还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赔偿金,个别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按照有关键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因上条第5 款原因被淘汰的国防生,需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 因上条第6 款原因被淘汰的国防生,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可不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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